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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获鹿县档案的史学价值

2021-07-19任哮岗

档案天地 2021年5期

任哮岗

获鹿县现名石家庄市鹿泉区,位于现在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西部。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县城西、北、南三面环山,东属冀中平原。古往今来素有“燕晋咽喉”之称。

获鹿县在禹贡时为冀州之城。周时属并州,战国始名石邑,属中山国。秦属巨鹿郡。西汉名石邑县,属常山郡。隋开皇六年(公元586)隶恒山郡,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设鹿泉县,隶并州。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5年)改为获鹿县,金兴定三年(公元1219年)升镇宁州。元初改称西宁州,不久复称获鹿县,隶正定路。明、清两代属正定府。

河北省档案馆藏清代获鹿县档案的形成时间,自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6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止。记载了清代获鹿县的司法、邮驿、田赋、人口、学堂、矿山开采等诸多事务,内容较为翔全。下面仅选“田赋”“邮驿”两部分档案文献加以综述探究。

一、赋征的重要依据——“审册”

在清代获鹿县档案中,有很高史学研究价值的是327卷审册。审册即编审册,是清初田赋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核实人丁、地亩数目,做为收缴丁银、纳粮的依据,以此聚敛财富巩固其政权统治。在清代男子满十六岁为丁,六十岁除名,女子为口,未成丁者也称之为口。

编审制自顺治十四年 (公元1657年) 开始实施,历经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四朝百余年历史, 于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废止。起初,编审为每三年编审一次,后改为五年编审一次。由各州、县造册上交至府,府再造总册上交布政司(主管财赋,民政的机构)。其编制的重要意义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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