嬭加编钟铭文新释及相关问题考辨
2021-07-17吴毅强
北方论丛 2021年4期
[摘要]通过分析嬭加编钟铭文,首先对嬭加的身份、时代进行考辨,指出铭文“余文王之孙,穆之元子”,是嬭加自述,“余”为嬭加自称,“文王”并非周文王而是楚文王,“穆”亦非曾穆侯,而是楚穆王,并判定嬭加编钟的时代为公元前614年之后不久。同时,可论定嬭加之丈夫曾侯宝应属春秋中期中段之人,不应早至春秋早期晚段。此外,亦可将随仲嬭加鼎的年代范围确定,其应制作于楚穆王在位时期(上限为前625年,下限为前614年)。“加嬭簋”应是加嬭嫁至曾国后所作,年代与“嬭加编钟”接近或同时。在曾、随关系问题上,至迟在春秋中期的楚穆王时代,曾国就已称“随”。
[关键词]嬭加文王穆曾侯宝
[基金项目]成都师范学院2020年度科研创新团队项目资助(CSCXTD2020B06)
[作者简介]吴毅强,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古文字与先秦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成都610064)
[中图分类号]K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21)04-0018-08
2019年5月,随州枣树林曾国墓地发现第169号墓,该墓地发掘者认为是曾侯宝夫人嬭加之墓。该墓出土了多件带有“嬭加”“加嬭”铭文的铜器“嬭加”是楚国之女,或称“加嬭”(同墓所出“加嬭行匕”),为同一人无疑。“嬭”是楚王族之姓,“加”为其私名,传世文献或作 “芈”。楚系金文有女子姓和名位置互换者,如1990年河南淅川徐家岭春秋墓地土的“鄬子孟青嬭簠”(M1:8),器铭作“鄬子孟青嬭”,盖铭作“鄬子孟嬭青”。,其中一套“嬭加编钟”共19件据该墓发掘者介绍,嬭加编钟共分四组,各组之间铭文内容基本相同。其中,第一组和第四组编钟铭文首尾完整,第二、第三组编钟铭文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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