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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的行政法治缺失问题

2021-07-16罗尽欢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21年4期

[摘  要:新冠疫情之下,暴露出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件涉及到行政行为的方方面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后疫情时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仍会长期面临着诸多风险和压力,而行政法治缺失对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危害。

关键词:行政行为;法治;新冠疫情]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大爆发,这场突如其来的传染性疾病给世界各国带来了严峻挑战。疫情防控不仅是对一个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治理能力的检验,更是对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挑战。目前,我国疫情应对已由紧急状态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但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仍值得我们对我国法治建设中依法行政所存在的缺失与不足进行反思。

1新冠疫情下行政法治缺失后果

首先,违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这一首要原则及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等。合法行政属于形式法治的范畴,与之相对应的合理行政则属于实质法治的范畴。疫情期间个别地方政府存在的肆意行政问题未能平衡“刚性管控”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背离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精神。

其次,降低政府公信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将引起对政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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