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护理的效果观察
2021-07-16刘娜刘燕
刘 娜 刘 燕
青岛优抚医院精神科,山东 青岛 266000
精神分裂症近年来发病率一直呈递增趋势,疾病发生与遗传、生活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有关,患者有行为、认知、情绪等方面异常表现,部分患者有攻击性表现,危及患者自身、他人安全状况[1]。为了减少精神分裂症疾病患者对社会、家庭的影响,需予以患者积极用药治疗。结合临床工作经验,发现长期住院应用精神疾病药物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有较大的精神压力,增加了对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干扰。所以,提出了加强护理干预的必要性。基于此,本文就我院8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为例,评价心理疏导配合精神护理的价值。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选自精神科,时间选自2019年6月-2020年3月,共计80例,均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伦理委员会批准。纳入标准:(1)抗精神病药物患者无禁忌;(2)患者、家属知情同意;(3)基线资料完整。排除标准:(1)重大躯体疾病患者;(2)未成年患者。进行80例患者分组护理,采取1:1比例法。对照组(n=40):男性20例,女性20例;年龄25-60岁,平均(39.50±3.50)岁;病程1-6年,平均(2.50±1.30)年。观察组(n=40):男性18例,女性22例;年龄23-63岁,平均(38.80±4.30)岁;病程1-7年,平均(2.60±1.50)年。精神分裂症患者组间性别、年龄、病程资料比较,均衡具有可比性(P>0.05)。
1.2护理方法 对照组:予以精神分裂症患者一般护理,即用药指导、病情监测、病房环境护理、饮食指导等。观察组:以上基础上配合心理疏导+精神护理。(1)心理疏导。精神分裂症患者对他人的戒备心较强,需加强患者的心理疏导,创建和谐的护患关系,主动护理中了解患者情绪、生活状况、需求,鼓励患者主诉,对患者的情绪表示理解,指导并鼓励患者宣泄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