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立法的实际效果研究
2021-07-15江辉
人大研究 2021年6期
江辉



导 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但从务实角度来说,它确实面临人多、会期短的制约。一个合理的疑问是,在短短十几天甚至几天的会期内,两千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能够有效行使立法权吗?全国人大立法,是否只是一种象征意义的立法?本文希望通过实际数据分析全国人大在制定和修改法律过程中的实际效果(“立法实效”,区别于法律在实践中是否产生作用的实效),以回答前述十几天会期内两千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能否有效行使立法权的问题,也能为未来描述、解释、预测和完善全国人大立法制度提供基础资料和论据。
本研究采取的具体方法是,以立法过程中对法律草案的修改幅度和程度作为衡量立法实效的标准,同时假设某一立法阶段(以时间来衡量)内对法律草案的修改,可以视为这一阶段的立法实效。据此,量化统计全国人大立法阶段对法律草案的修改幅度和程度,并将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阶段的实效进行比较,从而说明全国人大立法的实效。
一、量化方法
(一)基本假设
本文假设:某一立法阶段内对法律草案文本的修改,可以视为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结果,可认定为这一阶段的立法实效。比如说,通过比较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慈善法的文本得出的慈善法草案修改幅度和程度,大体上就能说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产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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