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外国公司集团融资收入是否应该被豁免?
——基于欧盟委员会对英国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裁定
2021-07-15范秋萍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1年3期
范秋萍
一、欧盟竞争法的国家援助制度与CFC规则
(一)英国受控外国公司规则改革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引发了跨国集团业务在全球不断扩张,跨国集团总部通过在境外设立受控子公司的方式可以极其隐蔽地逃避其在利润来源国的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集团公司在海外设立受控外国公司(CFC)可以看作是跨国公司规避税款的一项活动。毫无疑问,在海外设立子公司并且通过转移定价等诸多方式向海外转移利润能够引发双重不征税的行为,这严重侵蚀了英国的税基。为了确保对商业活动产生的相关收益进行有效征税,英国政府自1984年一直致力于完善其受控外国公司(CFC)规则,(1)Redmiles M,Wenrich J.A History of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s and the Foreign Tax Credit.Statistics of Income Bulletin,2007.通过加强对来自英国跨国所得的监管以遏制跨国企业利用海外子公司避税的现象。
CFC规则是英国税收体系中解决避税问题的有效组成部分,英国CFC规则是为了防止集团公司利用位于低税率或无税国家(地区)的子公司逃避其在英国的纳税义务而制定的一系列税务条款,旨在通过税务裁定的方式识别跨国公司的税务转移行为,并将离岸子公司的利润重新分配给英国母公司征税,以约束跨国公司的海外避税行为。21世纪以来,英国对CFC规则的制定经历了从紧到宽松的变化,目的是不断应对外界环境以吸引跨国投资,进一步降低跨国公司税收负担,解决跨国公司资本外流的问题。2013年1月,英国通过《2012年金融法案》修订和放宽了CFC规则,规定了CFC收入的减免规则,具体情况包括:对海外子公司的低利润豁免以及集团融资豁免等情况,适用于免于收取CFC的税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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