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背景下的单一窗口
2021-07-14DavidWiddowsonBryceBlegenGeoffShortGarethLewisEduardoGarciaGodosandMikhailKashubsky
David Widdowson,Bryce Blegen,Geoff Short,Gareth Lewis,Eduardo Garcia-Godos and Mikhail Kashubsky
徐 君 谢昕宇 译 张树杰 校*
一、引言
国际普遍认为,单一窗口指允许参与贸易和运输的各方在单一信息入口提交标准化信息和单证的设施,以满足所有与进口、出口和过境有关的监管要求。如果信息是电子的,则单个数据要素只需要提交一次(UNECE,2015年)。
澳大利亚一直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积极支持者,在早期就接受了《贸易便利化协定》,并实施了其他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多边行动。作为一个严重依赖国际贸易的发达经济体,澳大利亚有大量的影响跨境货物流动运输的监管需求,这些需求由国家和州一级40多个机构直接或间接地管理和执行。澳大利亚已经实施了相当多的支持跨境贸易的电子申报和许可制度,有些系统已经实施了若干年。一个显著的例子是2005年首次实施的“综合货物通关系统”(ICS),它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用于在供应链中各利益攸关方向其申报数据时,进行风险评估和清关的主要系统。虽然该系统在某种程度上与其他政府机构有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并没有达到符合国际标准的单一窗口的水平。
2016年,为了实现贸易便利化,澳大利亚政府明确将建设贸易单一窗口作为政治优先事项,尤其是针对出口商,并减少繁文缛节。政府表示,其目标是设计一个可靠的前沿系统,带来真正的贸易便利化效益,并将具有长久的寿命(Dutton,2017年),同时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单一窗口跨部门委员会(IDCSW),以推进该项目,并提请澳大利亚贸易便利化国家委员会(NCTF)关注这一议题,该委员会在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委员会框架下设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