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药残抽样检测及操作流程初报
2021-07-14邹胜先高光明
渔业致富指南 2021年12期
○邹胜先 高光明
为了保障水产品食品安全,必须加强对水产品安全检测,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更是执行国家相关法规的硬性体现。因此要不断地加大监督检查、抽检力度,杜绝不合格水产品流向餐桌。
笔者长期从事一线水产品安全药残抽样检测工作,现将水产品安全的抽样检测及操作流程作一总结报告。
一、材料与方法
1.检测机构:湖北省黄冈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
2.抽检范围:包括黄冈市11个县市区的水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环节及养殖场生产环节等。其中沿江的水产大县黄梅县、蕲春县、浠水县、武穴市、团风县、黄州区、龙感湖等7个县(市、区)为重点抽样检测单位。
3.检测依据:兽药残留检测按照《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执行,确证方法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同时按照黄冈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黄冈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按时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兽药残留检测。
4.检测品种:各类养殖鱼类、虾蟹类。
5.检测项目: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指标;氯霉素、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检测项目。
6.检测设备:见下文抽检流程中所列出检测仪器设备。
7.检测批次:每月至少1个批次,每年不少于24批次。2020年仅虾类专项检查达14批次。
8.抽样方法:现场制样、保存。鱼类去其皮、刺,取中段肌肉;虾类去头、尾、壳;蟹类去钳、壳后封样。样品制作后,用携带保温箱、冰块等设备低温保存,回实验室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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