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表情包的著作权法保护
2021-07-13汪子桐
决策探索 2021年12期
汪子桐
【关键词】独创性;网络表情包;著作权
网络表情包是互联网社交平台中用于通信、交流的图片工具,因其兼具娱乐性与便捷性的特点,受到众多网民的喜爱与追捧。近几年,网络表情包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21年3月,裁判文书网中关于网络表情包著作权纠纷案件总计425件,比2018年案件数量增长一倍,因此研究网络表情包的著作权法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对网络表情包著作权法保護的研究应从明确网络表情包的含义及分类、分析侵犯网络表情包著作权的行为类型以及提出保护网络表情包著作权的建议等方面进行。
一、网络表情包的含义及分类
目前,网络表情包尚未有科学、统一的定义,大多数学者认为网络表情包是以动漫卡通形象、照片、视频截图、文字等为要素创作的静态或动态图片。根据不同的标准,网络表情包具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类别的表情包涉及的著作权法问题不同。有些表情包的核心问题在于表情包本身是否能构成“作品”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有些表情包的核心问题在于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根据构成表情包的构成元素,可将网络表情包分为动漫卡通等虚拟形象类表情包、影视剧截图类表情包、明星等真人素材类表情包。无论是虚拟形象类还是真人类均可再分为原创型或二次加工型。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网络表情包是否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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