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21-07-12曾嘉
商学研究 2021年3期
曾 嘉
(1.井冈山大学 商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2.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一、引言
近年来,环境问题的频发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其实,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跨入文明社会的那一刻起,人类就一直重视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这在古人思想中可见一斑。如《荀子·天论》中所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这其实就是“师法自然”的哲学思想。近些年,中国虽出台了不少环保政策以巩固环境堡垒,但事与愿违的例子比比皆是。究其原因有二:首先,企业作为环保主要力量之一,整体的环保意识淡薄,并未尽其心力,加之企业的本质属性——趋利性,使其在收益和成本之间不断权衡,而未考虑到企业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与其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莫大关系。其次,地方政府作为环境规制的监督主体,在环境博弈的过程中易受限于地方政府复杂的施政目标,使得环境规制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秋风,2010)[1]。当面对地方政府频频“失灵”的困境时,环境规制体系开始寻求变革,作为更为深入的官员体制改革,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将“督企”转为“督政”,倒逼党政落实环保责任,无论是在环境治理方面(涂正革等,2018)[2],还是在企业绩效提升上(谌仁俊等,2019)[3]都卓有成效。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作为有史以来最严苛的环境制度,对整个社会乃至微观企业的影响势必是深远的。这一制度是否会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的社会责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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