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双元归因与综合治理
——在紧张理论框架之下
2021-07-12赵炜佳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赵炜佳
(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875)
一、问题的提出
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1]。同年10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2]。向前追溯,早在2016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2016意见》),提出坚持全面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2017意见》),详细规定要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的精神等内容。由上述中央文件及政策精神不难看出,近几年,国家一直致力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生存环境的改善。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3]的科学语境中,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与国民经济须臾不离。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现阶段的民营企业数量大约为2500万,其所纳税额在每年全国财政税收中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半,固定资产投资率以及对外直接投资率超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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