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电商企业销售收入会计核算探析
2021-07-11杨淼淼
今日财富 2021年17期
杨淼淼
随着现代化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第三方支付技术等相关手段也随之进一步发展,近几年,电子商务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转换新旧动能、推动乡村建设的关键抓手。财政部门于2017年7月颁布新修订的新准则中,明确提出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为此,本文具体从电商企业使用的奖励积分递减贷款牵涉的可以变对价的问题;售后退还和附质量保证条例;自营产品和入驻商户的销售收入使用总额法与净额法通过结合案例的方式进行研究。
电商企业得以生存的基本保证即为销售收入,其也是决策企业盈利的重要指标,对企业财务情况与运营成果具有直接的影响,还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与外部投资部分做出决定的关键因素。基于旧有收入准则的角度而言,很多企业的收入确认范围和相关政策并不清晰,企业通常使用缺乏清晰的确定范围与缺乏完善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人为操纵企业效益的情况。自从我国财政部颁发新收入准则以后,可以将就收入准则造成的问题实现有效避免。自此以后全国所有上市公司都开始使用新收入准则来确认自己企业的收入。伴随新收入准则的广泛运用,部分企业收入确认和计算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电商企业在处理销售软件与供应服务等层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一、新收入准则的变化特点
(一)新旧准则的不同规范
旧收入准则针对销售收入,供应的劳务收入与使用让渡资产权力的确认方法不同,且具有不同的规则,易产生混乱,而新收入准则将收入确认方法进行了统一,针对不同收入都使用了综合确认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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