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虚拟财产犯罪的成因及其侦查措施
2021-07-11郑稷
西部学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网络
摘要:如今,网络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可避免出现了虚拟财产。虚拟财产大致分两类:第一类如Q币、比特币、各直播软件以及支付宝这类APP中的可与现实流通的货币;第二类就是游戏装备、游戏道具、账号以及不能与现实流通的货币等比例兑换的游戏币。侵犯虚拟财产犯罪高发的原因主要有:庞大的市场和高额的利润;以往我国相关管理的滞后性;作案隐蔽,不容易被发现等。针对这些问题,对侵犯虚拟财产犯罪的侦查与防范措施有:(一)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二)加强相关人才的培养;(三)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四)详细询问,及时赶赴现场,固定相关证据;(五)进一步完善跨区域侦查协作机制。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侦查措施
中圖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8-0081-03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
虚拟财产究竟该如何定义,目前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争议,总地来说,有三种。第一种是广义说,美国学者马尼尔·马克认为虚拟财产就是与现实财产相对的存在,也就是无形财产;第二种是指存在于网络空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电磁数据,我国学者杨立新就支持这种观点;第三种则是狭义说,将虚拟财产严格限制在了网络游戏中。第三种观点为目前大多数学者所支持,他们给出的定义是“以网络游戏为基础,由网络游戏的玩家通过将各种方式在网络游戏中拥有、控制的账号(即ID)下所记载的该账号拥有的级别、宝物、武器、段位、货币、宠物等保存在服务器上,并可为游戏玩家随时创建、调用或加入游戏的各种参数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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