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制度研究与政策建议
2021-07-07钱文敏杨宗慧
四川环境 2021年3期
安 蔚,钱文敏,杨宗慧,柴 艳
(1.云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昆明 650034;2.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昆明 650032)
前 言
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以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全国自2013年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来,正式拉开了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序幕[1],之后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为指导各地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近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对环保信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国内在推进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在提高环境监管能效、提高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增强绿色投融资市场活力等方面取得了可见成效,但由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要求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和系统建设已刻不容缓。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认识,针对现存问题提出改善建议,进一步推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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