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地区土壤污染的成因及法律防治
2021-07-07钱凡,朱强
四川环境 2021年3期
钱 凡,朱 强
(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 211100)
前 言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农业一直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土壤又是农业发展的物质前提。伴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的生存环境恶化现象日益显现,农村地区的土壤污染日趋加剧,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按照2016年5月28日起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如今,这一目标是否已实现,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能对造成农村土壤污染的源头或成因产生防治效果,均值得关注。
1 我国农村土壤污染的问题及成因
1.1 定义及特征
土壤污染,是指基于人为原因引发某种物质进入土壤中,进而导致土壤特性改变,威胁公众健康及引发环境污染的现象。其往往呈现出隐蔽性、累积性、难以治理性等特征,主要基于:第一,土壤污染所产生的危害主要是间接的,其需要借助一定的媒介才能作用于人体[1];第二,土壤污染的形成需要经过长时间污染物的积累,只有积攒至极限,引发土壤内部特性变化,形成土壤污染[2];第三,土壤自身净化能力有限,简单的切断污染源的手段难以阻止污染的恶化,需要借助物理、化学方法进行污染治理[3]。
1.2 现状
近些年来,土壤污染在农村地区日趋恶化。一方面,农村土壤污染的新类型不断出现。如农村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成为新的污染类型[4]。另一方面,土壤修复难度逐渐加大,普通的物理置换、种植植被等方式很难取得实质成效,唯有通过土壤中培养微生物的方法才能够清除土壤中含有的污染元素,其修复难度可见一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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