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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秦汉的都乡

2021-07-06苑苑

唐都学刊 2021年3期

苑 苑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石家庄 050024)

“都乡之制,前史不载”[1],故后莫衷一是。分歧有二:都乡的地理范围和所在治所城市的等级。前者的讨论始见于清,顾炎武曰:“按都乡盖即今之坊厢也”[2],即城市和城郊。然清人如杨晨、钱大昕等皆秉“城郊”说(1)参见杨晨《三国会要》,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180页。钱大昕著,方诗铭、周殿傑校点:《廿二史考异》,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259页。,如刘青藜《金石续录》:“都乡者,都邑之乡,若今之关厢也”。今人如梁翼和孙钺先生分持此二说(2)参见梁翼《南方六朝墓中出土文字杂识》载于《东南文化》1986年第2期。孙钺《中国历代官制讲座》(连载之十五)载于《文史知识》1985年第4期。,然多持相反意见。高敏先生以北魏洛阳都乡推说汉代都乡“确系专指城市中的乡而言”[3],陈直、施蛰存、俞伟超、寇克红等先生同(3)参见陈直《居延汉简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1页。。上述观点皆肯定了都乡与城市的关系,对于城市的等级,裘锡圭先生说:“古代称县治所在之乡为都乡,其它非县治所在之乡为离乡”[4]。严耕望先生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认为“都乡都亭乃郡县治所所在”。高敏先生从“都”的含义入手,以为治所范围为郡、县及封国[3]。

考古材料为窥见都乡制度提供了可能,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结合传世文献、简牍(4)如无说明,本文所引里耶秦简来皆来自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尹湾汉简自连云港市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东海县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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