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制度局限及法治保障研究
2021-07-05杨丽容
下一代 2021年2期
摘 要:研究地方学前教育的发展状况,各地结合实际推出学前教育地方政策规范,才能最好的保证学前教育事业在正轨上运行和发展。结合四川省学前教育地方政策进行评析,分析省内现行学前教育政策的不足,在探讨地方学前教育制度设置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分析地方学前教育制度面临的制度阻碍,提出地方学前教育制度在财政事权分配和政府职能简化上的新构想,以期从地方教育制度的发展上优化国家教育立法的法律构想,推进学前教育的稳步发展。
关键词:学前教育;地方制度;政府身份重叠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地方学前教育制度有其独立性,地方立法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有权从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自主地处理本地方的事务,制定法规,创制规范。[1]在上位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四川省可根据省内自身情况作出规定,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用地方性立法推动国家层面的学前教育立法,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目前法学领域对学前教育制度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学前教育国家立法的价值探讨[2]、宗旨与原则[3]、学前教育政策法律化[4],以及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立法保障[5]等,研究角度大多着力于性质为国家法律的立法进路,着重从宏观视角保障学前教育立法的科学性,鲜有立足于地方层面的学前教育制度的研究。在为数不多的地方性学前教育立法研究中,强调了省域间学前教育不均衡和地方立法的不当之处[6],但是未涉及地方财政事权的分配重心偏移和地方政府角色重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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