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关联外观设计制度的角度看日本外观申请策略
2021-07-05谢敏楠松井宏记
专利代理 2021年2期
谢敏楠 松井宏记
一、前言
日本外观设计制度中设有关联外观设计,为申请人申请多件具有关联性的外观设计提供了便利。这听起来有点类似中国的相似外观设计,但实际上两者存在着诸多差异。对于申请人来说,熟悉和合理利用关联外观设计制度,对完善日本外观设计保护策略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日本关联外观设计的介绍及与中国相似外观设计的比较
关联外观设计,如此字面可传达的意思,指外观设计之间是存在关联性的。日本关联外观设计制度与我中国的相似外观设计制度,两者都是为了同一申请人的多件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同时存在而产生,成为“禁止重复授权”原则的例外。这两者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又存在不同。
1.相同之处:
(1)申请人都为同一申请人。
中国的相似外观设计制度允许在同一件外观设计申请中含有不超过10 件的相似外观设计,此时由于是同一件外观申请,因此申请人必定是相同的。而日本的关联外观设计制度,也是专为保护同一申请人的多件相近似的外观设计而设置,因此“关联外观设计”与“本外观设计”①申请“关联外观设计”时,需指定另一件(通常为在先的)外观设计申请为“本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必须为相同的申请人;即使授权后,本外观设计与关联外观设计的权利也不可以分离转移。
(2)都需要具有相近似的性质。
中国的相似外观设计,以及日本的关联外观设计制度,多项设计之间都需要具有相近似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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