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多种组合状态的组装关系确定的组件产品视图提交的探讨
2021-07-05杜佳齐
专利代理 2021年2期
张 静 杜佳齐
一、引言
2019 年修订版《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规定:“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应当以上述组合状态下的整体外观设计为对象,而不是以所有单个构件的外观为对象进行判断。对于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应当以插接组件的所有单个构件的外观为对象,而不是以插接后的整体的外观设计为对象进行判断。对于各构件之间无组装关系的组件产品,应当以所有单个构件的外观为对象进行判断。”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 年修订版:75、414-415.
上述规定对于组装关系唯一、各构件之间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进行无效判断提供了有利的保障。然而在实际的产品中,会遇到具有多种组合状态的组装关系确定的组件产品,但又不同于积木插接类玩具,对于这类产品,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无效判定的相关规定,视图提交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要求。
二、案情介绍
佛山市好伴家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分别于2018年3 月27 日、2018 年7 月12 日申请了名为“电热水壶”、“电热水壶(多功能)”的两件外观设计专利(如图1、图2 所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于2018年8 月14 日和2018 年12 月18 日公告并授予该公司两项专利权。

图1 案例1

图2 案例2
针对上述两项外观设计专利,王某于2019 年3月7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19年7 月17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两项外观设计专利做出决定,均维持了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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