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河管道边界控制下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研究
2021-07-05赵红梅赵勇廖瑞雪许冠东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 2021年2期
赵红梅,赵勇,廖瑞雪,许冠东
(1.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 610041;2.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成都 610074)
1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的要求,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为了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2007年,我国颁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1],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定了地表水型和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技术方法。2018年,原环境保护部对划分技术规范进行了修订[2]。
目前国内针对岩溶地区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多集中在地下水型水源地上,采用的划分技术方法多为三维数值模拟法[3]~[5]、经验公式法,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相互转化型的水源地研究较少。南方岩溶地区复杂的大气降水→地下岩溶管道水→地表水“三水转化”规律[6],给环境保护工作者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与挑战。而现行规范往往只针对单纯的地表水型和地下水型给出了划分技术方法,对岩溶地区暗河管道交错、地表水地下水循环交替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指导不足。若仅按照导则中规定的地表水型或地下水型保护区划分方法进行划定,往往造成水源地保护范围缺失,达不到保护饮用水源水质、防范环境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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