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遗产价值评估的历史公园更新策略
2021-07-02周向频陈路平
风景园林 2021年6期
周向频 陈路平
1 历史公园更新面临的挑战
从19世纪中叶开始,西方为缓解城市化带来的一系列矛盾而开始建设服务于公众的城市公园,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演变出历史公园的概念,并被纳入遗产保护的认知范围。20世纪70年代①,“历史园林”概念仍专指“古典园林”,至1981年《佛罗伦萨宪章》则将其外延扩展到“不论是规则式的,还是风景式的小园林和大公园”;而在后续发展中,历史公园开始作为独立的保护类型。如英国将建成超过30年的公园定义为历史公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历史城市公园文件》则指出历史城市公园(Historic Urban Public Parks)的基本特征是植被、建(构)筑物、水体、道路、地形等组成要素,以及依赖于此所获得的历史景观特征,同时强调公园的开放性和无障碍原则。
中国城市公园的产生可追溯至近代公共园林。广州、上海、天津等开埠城市陆续营建租界公园,其造园形式及功能与传统园林有很大差异,成为中西文化交汇的物化表现。1949年—20世纪60年代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2个时段,亦涌现出大量现代城市公园,前者受苏联文化之休息公园模式影响,后者则在丰富的国际化设计语言和思想中开拓了新篇章,其功能定位主要集中在公众娱乐休闲和城市生态保育方面。中国近现代公园在不同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反映了中国政治、思想、社会、文化、技术等大背景的变迁,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因此在当代逐渐成为历史公园的重要范畴。
综合而言,在中国语境下,历史公园是指那些具有历史意义与纪念价值,园中留有历史遗存,并与重要历史背景、人物、事件有显著联系的公共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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