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危机管理
2021-06-30郭宏宇
银行家 2021年5期
关键词:风险管理
郭宏宇



导语:声誉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控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方向。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陆续更新各类金融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以期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但是,目前声誉风险管理要求仍主要沿用危机管理模式,未与金融机构业务能力紧密联结。笔者结合高盛的声誉风险管理经验,探讨声誉风险的标的,以及声誉风险管理的重点与脉络。笔者认为,声誉风险实质上是金融合约中隐藏条款的违约风险,所以声誉风险的管理需要以业务为基础。业务不同,声誉风险也会有所差异,并且投行业务的声誉风险显著高于零售业务,在风险爆发时也更难修复。声誉风险管理,需要“人”和“业务”并行,注重声誉绩效评价、声誉文化建设和业务标准制定,以作为执行各类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补充内容。
声誉风险管理常被理解为危机管理,即通过信息披露与公众沟通来获得谅解与支持。在《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披露相关信息与加强正面宣传也被作为声誉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但是,声誉本质上是各类主体对金融机构能否按客户意愿完成业务的评价,风险事件爆发时的危机管理只是声誉风险管理的表象,对业务及从业人员的管理才是本质。所以,声誉风险管理不能局限于与声誉相关信息的宣传与披露,而要从业务标准及业务人员入手,最终落实到金融业务能否按客户意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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