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企业认股权贷款金融服务模式分析
2021-06-30李昌
银行家 2021年5期
李 昌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同年,原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鼓励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明确“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从试点实践来看,在银行集团内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存在明显的问题:一是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其他股权投资风险权重为1250%”,资本消耗显著高于其对科创小微企业授信的资本消耗,需要承担巨大的资本压力。二是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可能导致银行片面追求超额投资收益,而忽视“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损失”和“扩大初创期、种子期科创企业融资覆盖”等试点目标。三是商业银行普遍缺乏投资经验及专门人才,直接开展股权投资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四是设立“投贷”防火墙存在困难。商业银行审慎信贷文化与积极进取的投资文化冲突明显,实现投资与信贷“机构隔离”“人员隔离”“资金隔离”“风险隔离”难度太大。由此,部分商业银行转而探索认股权贷款业务。
认股权贷款
认股权贷款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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