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内源式发展研究
2021-06-29李晓雅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农村
李晓雅
(河北地质大学 法政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涉及三农、关乎民生的重大议题,是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2018—2021年,连续四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到要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部署建设“美丽家园”。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仍然面临许多困境,如短期整治有效,却难以避免“回潮”,外部资源依赖度过高,而内生动力不足。如何克服困境、提高治理效率,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治理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1 研究背景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关系国家公共利益,农村集体利益以及村民私人利益,兼具公共事务和私人事务的双重属性。从已有研究来看,由于环境资源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发挥主导性作用[1],在实践中,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也主要依赖政府主体展开[2]。但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呈现“碎片化”模式,存在失灵的现象[3],容易导致村民的沉默性对抗和应付性参与,不具有可持续性。而市场的逐利性使其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这样一项投入大、收益小的工程中,只能扮演辅助者的角色[4]。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乡村自组织为主体的自主治理研究[5]。在发达国家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实践中,呈现出“自发参与”的内发性治理趋势[6],取得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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