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问题研究
2021-06-28张杨
西部学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农村
摘要: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权能的落实需要股份有偿退出制度的完善。目前,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主体、限制条件和法律后果三个方面。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发现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过程中存在退股价格确定方式各一、持股上限标准差距过大、有偿退出的事由不明确等问题。为此,建议明确退股价格确定方式;综合主客观因素,确立持股上限范围;整合分析各地实践,明确有偿退出事由,从而有效解决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问题。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1.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3-0119-03
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并解决集体资产股份的有偿退出实践中的问题,对于充分发挥农民所持集体资产股份的价值,发展集体经济具有重要作用。而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起点在于精确定义股份有偿退出的特殊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与公司股权的转让或者回购截然不同,这也是导致实践中产生问题的根源所在。因此要在界定特殊性的逻辑起点上发现问题,又要在把握特殊性的基础上解决问题。
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界定及其有偿退出的特殊性
(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概念及类型化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是指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后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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