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三维制度体系及其关系价值解析
2021-06-28朱厚敏
西部学刊 2021年3期
摘要: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三者作为代表三个不同层面的制度体系各自包含了不同内容从而体现出不同内涵意义。三者从不同维度表现出其内在关联:在哲学理论层面,基于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三者鲜明地体现了事物发展规律中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立统一;内容方面体现为“全局管总—阶段发展—具体针对”;在形式上表现为“三维制度体系逻辑树”构架。三维制度体系的价值体现在具有高度耦合性、创新发展性、双重渐进性,从而保障了制度体系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维制度体系;关系价值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3-0021-05
1992年,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做出了科学的判断:“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才能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1]。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制度体系正持续趋向“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制度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与阐述。其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2]。只有深入理解“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共同构成的三维制度体系内涵、关联以及价值所在,才能找准着力点,结合现实推动我国治理体系成熟定型。……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