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中自偿率机制研究
2021-06-26纪凌玫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0期
纪凌玫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 250000)
0 引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如果单纯依赖地方政府资金建设基础设施,一方面会增加政府负债,另一方面也缺乏对其监督,因此国内提倡并大力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以城市轨道交通为例,采用PPP 模式可以使项目更趋于市场化运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项目收益。PPP 模式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运作模式,在国外已经普遍应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在国内还处于发展阶段,需要进行更多的尝试和修正以保证该模式的健康发展。财务自偿率对PPP 模式下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对城市轨道交通PPP 项目自偿率机制进行研究,以期为项目各方参与者提供一些理论建议。
1 城市轨道交通 PPP 项目自偿率机制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人口越来越多,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为缓解这一现状,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产业高速发展。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底,我国大陆地区已经有44座城市开通了233 条城市轨道交通路线,运营里程为7 545.5千米。相较于2018 年,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多出12 座,增长率为37.50%,城市轨道交通路线增长率为50.32%,运营里程增长率为46.80%。由此可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经成为一股热潮。但是城市轨道交通在进行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尤其是在物价上涨、项目建设费用不断提高的当下。例如,在进行地铁的修建过程中,普通城市的费用已经从以往的每千米5 亿元上升到了7 亿元,甚至在一些发达城市当中,已经超过了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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