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维权难保护知识产权该如何做
2021-06-25张程
检察风云 2021年9期
关键词:经营者
张程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直播越来越普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6.17亿,占网民整体的62.4%。在网络直播中,电商直播、真人秀直播、游戏直播等所占比例靠前。
蓬勃兴起的直播产业在增加就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管理上的难题,其中就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
在电商直播领域,一些发布于平台的视频直播带货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由于直播带货这一行为本身的特性,知识产权的权利方在维权时往往取证麻烦且困难,有时还达不到效果。例如,直播带货中销售方往往会有很多购物链接,而且每个链接可能有多个账号,在维权过程,侵权方销售金额有多少往往很难确定。且在直播带货中,很多主播在用户下完单之后会将商品下架,如果不能即时通过截图等手段保留证据,事后很难再固定证据。
在游戏直播、真人秀直播中,经常出现对图片、音乐、影视作品版权的侵犯。由于网络直播的即时性和互动性特点,同样存在证据保存和追溯困难的问题。而且由于此类直播活动的商业变现模式复杂,如何确定其非法获利金额,以及其是否属于“合理使用”,往往也是难点。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要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呢?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早在2016年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网络直播平台有义务对其传播的内容、弹幕、评论等进行监管,突出了平台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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