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灭绝,西方光认罪还不够
2021-06-25傅崐成
环球时报 2021-06-25
傅崐成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上,中国代表一组国家对加拿大严重侵犯土著人人权、系统性种族歧视等行为深表关切,敦促其立即停止侵犯人权行为,特别呼吁对加所有土著人、特别是儿童被残害案件进行全面、公正的司法调查。
包括中国在内的90多个国家在人权理事会上的呼声,挑明了一个残酷的事实:西方一些国家在种族灭绝方面犯下累累历史罪行,并且许多这一类型的罪行,目前仍然继续以种族隔离、种族分化、种族歧视甚至制度性的暴力对待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世界的众多角落。
彻底消除种族灭绝的罪行是包含中国在内的世界多数国家长期努力的目标。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1951年生效的《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对于“种族灭绝罪”给出了迄今为止无人反对的基本定义: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该公约其他条文还特别规定,除了要处罚种族灭绝罪的正犯之外,还应该处罚此一罪行的预备犯、煽动犯、甚至意图犯等。
但是,就如同其他许多国际人权公约一样,《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本身也没有任何具体的刑罚规定,必须仰赖各缔约国进行各自的内国立法行动,以刑法的形式,明文规定相关的刑名与刑度,并交由行为发生地国家的主管法院,或缔约国接受其管辖权的国际刑事法庭来审判。无论走何种程序,国内国外社会政治力量的介入,均不可避免,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往往旷日持久,甚至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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