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权视域下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全场域全流程的联动集成
2021-06-24陆涵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国家
文/陆涵之(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三位一体法治建设不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自为政,应当突破模块研究壁垒、探究三者关联机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全场域的联动和全流程的集成。由“政道”向“治道”再至“治术”的方法论演进,是优化治权结构的基础视角,从中可管窥由“主权”正当性判断走向“治权”有效性改良的研究脉络。横向视域中,治权的全场域法治化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之间的互动向纵深发展。纵向视角下,治权的全流程法治化要求统合多元治理手段,以“外在价值观”引领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宪法藉由规范效能与价值塑造的双重面向,不仅减少了治权作用环节的法治损耗,也为治权流程末端的法治新生提供不竭动力,进而实现“法治”的双向流动。
引 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时隔七年,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近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将三位一体法治建设确认为当前阶段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1]至此,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正式开启。从相关文件的变迁历程也可发现,对“法治”作用场域的认识,经由手段、方式层面的“器物”功效,进化为模式、轨道层面的“制度”归依,现已升华至思想、价值层面的“文化”意蕴,逐渐涵盖国家建设、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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