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的 现实必要性及实现策略研究
2021-06-22蔡雅萱孟雯娉
教育实践与研究·理论版 2021年4期
蔡雅萱 孟雯娉
摘 要:2019年11 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以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为原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违规违纪学生予以纠正,使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的行为,惩戒权是教师基于特定职位所拥有的法定职权。惩戒权入法有助于树立教师权威,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重塑规范行为,让教师更好地审视自身的惩处行为。惩戒权的顺利落实,需要以政策为依托,合理把握实施“度”,搭建家校互联平台,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建立双向申诉渠道,完善师生救济机制,发挥媒体的监督引导功能,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风气和政策的宣传推广。
关键词:教师惩戒权;现实必要性;实现策略
我国的教育立法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修訂)第二十九条中规定,学校有权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订)第七条指出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评定指范围没有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很难照章行使权利,很难切实将惩戒权落到实处,也无法把握“惩戒”和“管教”“体罚”的区别。
2019 年 6 月2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第十四条中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是中央首次发文“明确教师惩戒权”。同年 11 月 22 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教师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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