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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2021-06-22黄煜蓓刘海燕

心理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内疚感惩罚程度

黄煜蓓 刘海燕

(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海口571158)

1 引言

近年来,对冒犯事件相关心理因素的研究成为心理学领域的热点,但鲜有研究从冒犯者角度展开。当冒犯事件发生后冒犯者可能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弥补行为是一种较普遍的日常行为,当个体对他人做出冒犯行为后,往往会采取措施弥补对方,来挽回自己的形象(吴海艳,王玲,喻承甫,梁勤,杨曹芬,刘欣,2015)。如不小心撞倒他人手里的咖啡,会道歉并赔偿对方一杯。然而,部分个体会选择与弥补行为相对的另一种行为——自我惩罚。通常他们通过自我惩罚让自己体验消极的情绪和经历,并且这种行为在个体应对自己的冒犯行为时总是占据一定比例(De Vel-Palumbo,Woodyatt,&Wenzel,2018),如体育教练因带队无好成绩而主动请辞。

当个体发生冒犯行为时,可能采取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那么哪种行为更能帮助个体降低由冒犯行为所诱发的内疚感呢?本文首先总结与弥补行为、自我惩罚和社会距离相关的文献,再据此提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和假设,最后通过三个实验比较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冒犯行为所引发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1.1 弥补行为

弥补行为(conciliatory behavior)又被称作和解行为、补救行为,是在做出冒犯行为后的一类补偿性反应,包括道歉、补偿、改正和寻求宽恕(Carpenter,Carlisle,&Tsang,2014)。Exline,Root,Yadavalli,Martin和Fisher(2011)针对弥补行为目的提出,这种行为旨在人际冒犯之后修复个人或关系的损害,并指出弥补行为有以下几个共同点:首先,弥补行为说明冒犯者承认实际或被感知到的冒犯行为;其次,冒犯者会通过暴露自己的“脆弱点”来向被冒犯者寻求宽恕;最后,如果冒犯者是真诚的,那么弥补行为意味着冒犯者对被冒犯者的积极态度,这也有助于修复双方的关系。而关于弥补行为的对象,有研究(Hall&Fincham,2005)将其分为两类:被冒犯者和“高级力量”。而针对被冒犯者,孙晨哲(2012)提出一种特殊情况,当弥补行为对象为个体自己时,个体既是冒犯者又是被冒犯者,这时个体可以通过向自己道歉,补救对自身造成的伤害等方式体现弥补行为。本研究中,采用Exline等人(2011)对弥补行为的定义,即弥补行为是指个体在做出冒犯行为后的一类补偿性反应,包括道歉、补偿、改正和寻求宽恕,旨在帮助冒犯者修复人际关系,其中弥补对象指向冒犯事件中的被冒犯者。

现有研究显示,冒犯者的弥补行为能够降低其内疚感。Witvliet,Ludwing和Laan(2001)发现,当冒犯者想象被冒犯者对自己寻求宽恕这一行为的仁慈反应时,冒犯者会出现积极情绪增加和消极情绪减少的现象,同时还会增加冒犯者对人际宽恕的感知。所以,冒犯者实际的弥补行为也可能增加冒犯者被对方原谅的感觉,从而减少自己的内疚感。在Hall和Fincham(2005)提出的自我宽恕模型中,弥补行为通过减少内疚和寻求宽恕来影响自我宽恕,同时内疚感也能诱发弥补行为。即当冒犯事件发生后冒犯者会产生内疚感,进而引发冒犯者的弥补行为,而弥补行为反过来会减少冒犯者的内疚感。Carpenter等人(2014)通过研究弥补行为和自我宽恕的关系同样发现,弥补行为能够减轻内疚感。此外,道歉作为弥补行为之一,在情绪上也被证实可以减少冒犯者内 心的 自 责 和 内 疚 (Howell,Turowski,& Buro,2012),以及减少被冒犯者的愤怒,进而促进双方关系的恢复(Carlisle et al.,2012)。总之,冒犯者可以通过对被冒犯者的弥补行为来减少自身的内疚感。

1.2 自我惩罚

自我惩罚(self-punishment)最初由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理论(Freud,1993)中提出,他认为自我惩罚是个体超我和自我相冲突的产物,个体通过寻求、承受痛苦来缓解无意识中的内疚倾向。而朱睿达、张燊、申学易和刘超(2014)提出自我惩罚是个体在违反社会规范后,自愿使自己承受伤害或蒙受损失的行为。但目前心理学界还没有对自我惩罚的明确定义,因为目前相关研究几乎都是在实验室的特定情境下进行,所以现在对自我惩罚的定义均属于操作定义。比如,Watanabe和Ohtsubo(2012)通过改编的独裁者博弈任务研究自我惩罚,将自我惩罚定义为自愿损失金钱;Bastian,Jetten和Fasoli(2011)将自我惩罚定义为自愿将手放在冰水中的时间;Inbar,Pizarro,Gilovich和Ariely(2012)将自愿接受不同强度的电击惩罚定义为自我惩罚。总之,目前关于自我惩罚的定义都基本限于特定实验背景,因此本研究在以往实验基础上提出:自我惩罚是指个体对他人造成伤害后,自愿使自己经受痛苦或蒙受损失的行为,包括自愿损失金钱、限制食物、拒绝享乐等。

目前研究显示,冒犯者的自我惩罚能够降低其内疚感。国内学者(朱睿达等,2014)根据以往研究(Bastian et al.,2011;Inbar et al.,2012)提出了自我惩罚的情绪模型。该模型认为个体的自我惩罚行为是由情绪所引起的,个体的负性情绪会诱发自我惩罚,而自我惩罚反过来会调控负性情绪,而内疚是自我惩罚行为涉及的主要负性情绪。后续国外关于自我惩罚的实证研究也支持了该模型的观点。De Vel-palumbo等人(2018)通过定性的方法对自我惩罚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自我惩罚具有情绪调节的功能。一些参加实验的被试表示“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感到内疚,所以进行自我惩罚,以此减轻内疚感”。这同弥补行为与内疚感之间的关系相似,当冒犯者因为冒犯事件感到内疚时会诱发自我惩罚,而自我惩罚会减轻内疚感。

1.3 社会距离与内疚感

社会距离(social distance)是心理距离中的一个维度,是指个体感知到与事件主体的亲密程度(Trope,LiBerman,&Wakslak,2007)。Baumeister,Stillwell和Heatherton(1994)认为,个体对越亲密的人做出冒犯行为,个体内疚感会越强。Exline,Deshea和Holeman(2007)在研究中让被试回忆道歉和非道歉的冒犯事件,结果发现,相比于非道歉冒犯事件,被试回忆起一个道歉冒犯事件更有可能涉及关系亲密的人。Ghorbani,Liao,Caykoeylue和Chand(2013)通过特定冒犯事件引发被试内疚感也发现,冒犯者与受害者社会距离越近,其内疚感越强。

1.4 研究问题及假设

冒犯者面对被冒犯者既可以采取弥补行为也能进行自我惩罚,那当个体有机会采取两种行为时,个体会怎么做呢?Nelissen和Zeelenberg(2009)通过研究发现,在无补救机会时个体才会选择自我惩罚,他们认为,个体没有其他方式来减少自己所造成的伤害,只能通过自我惩罚来降低内疚感。后来朱睿达等人(2014)为该结论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当个体有补救机会时,个体能在避免自身利益损失的情况下修复双方关系;而没有补救机会时,个体只能通过自我惩罚来获得被冒犯者的原谅,从而保障自己的长期利益。本研究在以上解释的基础上,提出猜想:个体优先选择弥补机会源自更直接的原因——弥补行为对内疚感的降低程度优于自我惩罚。而目前相关研究仅对两种行为进行了单独探索,并无相关研究比较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虽然都能减轻个体的内疚感,但相比于自我惩罚,弥补行为直接针对内疚对象——受害者进行补偿。这能直接促进个体的亲社会行为(Brown,Gonzalez,Zagefka,Manzi,&Cehajic,2008;Xu,Bègue,&Bushman,2012),能够给冒犯者带来更多的能量,使其从冒犯行为深深的内疚中缓和过来,减轻自责,获得更多的自我宽恕(Goffman,1971)。而有研究者(De Vel-palumbo et al.,2018)提出,自我惩罚只是通过分散个体对自己错误行为的注意力,给个体带来短时间的解脱,但一段时间后内疚感可能会重新出现。该研究中的部分被试也表示“自我惩罚使我感觉更糟糕”,这说明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缓解的效果可能只是暂时的,个体可能会重新体验内疚感。因此,弥补行为可能在降低内疚情绪上更有效果。

Peter(2007)研究发现,内疚感与自我宽恕之间呈现负相关。而Hall和Fincham(2008)指出,当冒犯者向被冒犯者寻求原谅时,冒犯者对被冒犯者弥补行为的增加与冒犯者自我宽恕水平的增加正相关。这说明冒犯者对社会距离近的被冒犯者(冒犯者产生的内疚感强)可能会做出更多或程度更深的弥补行为,其内疚感降低程度就越多;而冒犯者对社会距离远的被冒犯者(冒犯者产生的内疚感弱),则可能会做出更少或更简单的弥补行为。因此无论冒犯者与被冒犯者之间社会距离的远近,冒犯者采取措施后的内疚感可能无明显差异。在自我惩罚的研究中也发现,内疚感更高的冒犯者采取自我惩罚的程度更高(赵雪,2018),所以自我惩罚与弥补行为类似,帮助内疚感强的冒犯者降低更多内疚感。而由于冒犯者对社会距离近的被冒犯者产生的内疚感更强,其内疚感可能更难消除,所以即使被冒犯者采取强度更高的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与冒犯者对社会距离远的被冒犯者产生的内疚感降低程度相比,也可能相差无几。本研究据此推测社会距离对冒犯者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后的内疚感无影响,且对内疚感降低程度也无影响。

综上所述,本研究将通过三个实验来探究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其中,实验1改编自Nelissen和Zeelenberg(2009)的实验,验证个体是否会优先采取弥补行为,同时探索选择不同行为的个体内疚感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本研究认为存在弥补机会时,个体会优先选择弥补行为,而选择自我惩罚的个体内疚感明显低于选择弥补行为和两种行为的个体。实验2考察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本研究预期弥补行为比自我惩罚更能降低内疚感。实验3考察在社会距离不同的情况下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本研究认为冒犯者与被冒犯者的社会距离越近,冒犯者内疚感越强,但社会距离对冒犯者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后的内疚感无影响,且对内疚感降低程度也无影响。

2 实验1:高内疚感下对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的选择

2.1 目的

改编Nelissen和Zeelenberg(2009)的实验设计,验证个体是否会优先采取弥补行为,同时探索选择不同行为的个体内疚感之间是否存在差异,为实验2和3的开展做铺垫。

2.2 方法

2.2.1 被试

通过网络招募25名大学生(男生10人,女生15人),年龄19~24岁(平均年龄为21.60岁)。被试均未参加过评定实验,且所有被试自愿参与实验,从未参与过类似实验,也都未猜出真实实验目的。

2.2.2 实验材料

内疚感引发材料改编自高学德(2006)所收集的典型内疚材料,故事用第二人称讲述了一个大学宿舍误会事件:“上学期期中考试的一天下午,你回到宿舍,同宿舍的好友告诉你,你的水杯被人给打碎了,而那是你最好的朋友送的水杯。你很生气,便问是谁打碎的,回答是宿舍里与你有过节的‘包子’(外号)。你想他/她一定是故意的,所以就破口大骂,而他/她却一声不吮,坐在那儿听着。由于你的声音很大,周围的同学都跑来看,而‘包子’在学校的名声不好,再加上前一天刚和你吵完架,所以大家都认为是他/她故意把你的水杯给打了。骂完之后你为了恢复心情和好友出去玩了,回宿舍后也没再和他/她说话。结果第二天,有人告诉你水杯不是他/她砸的,是别人冤枉的。听到这样的结果,你的心都碎了,很难过。”弥补行为材料为自编材料,材料用第二人称讲述了道歉和物质补偿:“你得知真相后,检讨了自己对‘包子’的所作所为,向‘包子’真诚道歉希望他/她能原谅你。并且为了补偿他/她,期中考试完的周末请‘包子’到电影院看电影。”自我惩罚材料改编自Nelissen和Zeelenberg(2009)的实验材料,材料用第二人称讲述了拒绝快乐体验和忍受痛苦:“你得知真相后,检讨了自己对‘包子’的所作所为。为了惩罚自己,你拒绝了朋友周末一同去电玩城的邀约。你原本很想去的,但你主动放弃了这次愉快的‘电玩城之旅’。此外,你本来非常讨厌跑步,但为了惩罚自己,你到操场上忍受心理和身体上的痛苦跑了五圈。”

2.2.3 评定实验

在进行正式实验前,为确保实验材料能够有效诱发内疚感,以及确保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两种行为的程度无明显差异,对三则材料进行前测。通过网络招募18名大学生,阅读三则材料,然后在1(无内疚感)~7(非常内疚)分的量表上对内疚感进行评估,用1(不是对自己的惩罚/不是对“包子”的补偿)~7(是对自己的严厉惩罚/是对“包子”最好的补偿)分对自我惩罚/弥补行为材料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内疚感引发材料能引发较高内疚感,M=5.89,SD=1.13;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程度无显著差异,t(17)=-1.87,p>0.05。

2.2.4 实验设计与程序

本实验采用情景假设法,并掩盖实验目的,告知被试研究者将进行故事知觉实验,但为了保证材料有效,现在需要先对材料进行评定。在进行测试前,要求被试平复自己的心情,并在无外界干扰的环境中完成测试。被试首先阅读内疚感引发材料,用一分钟想象自己是故事主人公,再在1(无内疚感)~7(非常内疚)分的量表上对自己的内疚感进行评估。随后对三个选项(A、B和C)做出选择,A为弥补行为材料,B自我惩罚材料,C为两种材料相结合。完成选择后,要求被试评估在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和自己是否遵守测试要求。最后,向被试解释真正的实验目的并询问被试是否猜出实验目的。本实验通过问卷星施测,测试要求、内疚感引发材料、选择、努力程度等评估以及解释实验目的,通过分页功能均在不同页面呈现,且不能返回上一页。

2.3 结果

2.3.1 实验操控检验

以不同选项为自变量,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进行差异检验。结果显示,不同选项在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上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且努力程度较高,疲劳程度较低,对实验理解程度较高,见表1。这说明实验1操控成功。

表1 三个变量在不同选项上的差异(M±SD)

2.3.2 不同选项所占百分比的差异比较

采用卡方检验,对不同选项所占百分比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不同选项所占百分比之间差异显著,χ2=20.72,p<0.001。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弥补行为组(76%)与自我惩罚组(8%)和两种行为组(16%)所占百分比之间差异显著,自我惩罚组与两种行为组所占百分比无显著差异,见表2。

表2 不同选项选择情况(人数)

以不同选项为自变量,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对内疚感进行差异检验。结果显示,三个不同选项之间内疚感差异显著。多重比较表明,自我惩罚组内疚感显著高于弥补行为组和两种行为组,弥补行为组和两种行为组内疚感无显著差异,见表3。

表3 内疚感在不同选项上的差异(M±SD)

3 实验2: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3.1 目的

引发个体内疚感后,通过回答相关问题,模拟个体真实做出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的过程,比较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3.2 方法

3.2.1 被试

通过网络招募51名大学生,年龄18~24岁(平均年龄为21.96岁)。其中三名被试猜出实验目的,三份实验数据被剔除,最终实验人数48人(男生15人,女生33人),自我惩罚组22人,弥补行为组26人。被试均未参加过评定实验,且为自愿参与,从未参与过类似实验。

3.2.2 实验材料

内疚感引发材料改编自Tanaka,Yagi,Komiya,Mifune和Ohtsubo(2015)独裁者博弈任务范式。将原行为实验内容改为文字材料,材料用第二人称讲述了一个参加实验游戏的事件(材料分为男生版和女生版,两个版本中除惩罚程度外其余均一致):“你和同性别的Z一起参加了一个商品估价的游戏。游戏中有两个角色——A和B,角色分配由参与者抽签决定。A和B分别在两个房间进行估价,当A和B对同一件商品估价误差不超过10%时,则任务成功;反之,误差超过10%,B就需要接受惩罚(做俯卧撑),第一次四个、第二次八个、第三次十二个(男生版)/第一次两个、第二次四个、第三次六个(女生版),往后以此类推。每进行一轮估价后,A和B需要到同一个房间等待公布正确价格,确定是否接受惩罚和完成惩罚,之后再回到各自房间进行下一轮。只有当连续四次成功完成估价任务时,A和B才能获得两张200元的超市购物卡。而商品包括食品、电器、文具、家具四个类别,每个类别各三件,这些商品将通过卡片的形式展现。此外,游戏不允许中途退出。在确定角色时,你抽到了A角色,Z抽到了B角色。在估价过程中,由于你对家具和电器不熟悉,在这两类商品上做了四次错误估价,Z因此做了40个俯卧撑。从最开始的还能应付到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分两次才能做完。而你和Z也错失了两张200元的超市购物卡。”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引发材料改编自陈晓、高辛和周晖(2017)的宽恕和报复引发材料,材料为三个关于弥补行为/自我惩罚的问题(问题中除“弥补对方/自我惩罚”两词外,其他描述均一致):“(2)你将采取何种方法进行自我惩罚/弥补对方?(2)你在自我惩罚/弥补对方过程中可能会有哪些体验?(3)你为什么会采取这种自我惩罚/弥补对方的方式?”

3.2.3 评定实验

有些体育特色小镇的建设依托于农村自然资源和体育项目的结合而完成,这样的组合形式既有利于农村本身所具有的资源优势得以发挥,又能挖掘其蕴含的潜力。像目前建设的贞丰三岔河等一些体育休闲特色小镇,已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三岔河镇的村民们在小镇建设政策指导下变成“三金”农民,“三金”即小镇所在区域的农民可出租房屋拿租金,在小镇打工拿薪金以及入股企业拿股金[8]。借力体育项目来重组结构,是提升小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有益做法[9]。同时也是实现体育侧供给改革、优化产业结构、探索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在进行正式实验前,为确保实验材料能够有效诱发内疚感,以及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的问题难度无明显差异,对三则材料进行前测。通过网络招募18名大学生,阅读三则材料,然后在1(无内疚感)~7(非常内疚)分的量表上对内疚感进行评估,在1(很简单)~7(很难)分的量表上对自我惩罚和弥补行为相关问题的困难程度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内疚感引发材料能引发较高内疚感,M=4.67,SD=1.53;自我惩罚和弥补行为的问题难度无显著差异,t(17)=1.16,p>0.05。

3.2.4 实验设计与程序

本实验采用2(方式:弥补行为vs.自我惩罚)×2(测量:前测vs.后测)的两因素混合实验设计,其中,方式为被试间变量,测量为被试内变量。本实验掩盖实验目的,告知被试研究者正在进行与语言表达有关的实验,通过设定材料主题,设置相关问题,分析问题答案,来了解大学生语言表达特点。在进行测试前,要求被试平复自己的心情,并在无外界干扰的环境中完成测试。被试根据性别链接到不同内疚感引发材料(男生版/女生版),用一分钟想象自己是故事主人公,再在1(无内疚感)~7(非常内疚)分的量表上对自己的内疚感进行评估。随后,被试根据问题“是否理解自我惩罚”链接到不同方式组别(理解链接到自我惩罚组,不理解链接到弥补行为组),再回答相关问题。被试完成上述任务以后,再次在1(无内疚感)~7(非常内疚)分的量表上对自己的内疚感进行评估。被试随后评估在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和自己是否遵守测试要求进行评估。最后,向被试解释真正的实验目的并询问被试是否猜出实验目的。本实验通过问卷星施测,测试要求、内疚感引发材料、选择、努力程度等评估以及解释实验目的,通过分页功能均在不同页面呈现,且不能返回上一页。

3.3 结果

3.3.1 实验操控检验

检查被试回答的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相关问题,弥补行为组被试的回答基本都能体现对被冒犯者实施弥补行为的过程。如,部分被试会向对方道歉,并请他吃饭。因为被试认为自己给对方造成了伤害,理所应当补偿对方,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被试表示自己会感受到内疚感减轻、双方关系增进。而自我惩罚组被试的回答同样能体现对自己实施自我惩罚的过程。如,部分被试会选择忍受饥饿,拒绝享乐(拒绝看小说、出去玩),因为被试认为自己做错事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而且自我惩罚的警醒作用比较大。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被试表示自己会感受到内疚感的降低,但也有可能会变得焦虑。

以不同方式为自变量,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进行差异检验。结果显示,不同方式组别在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上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且努力程度较高,疲劳程度较低,对实验理解程度较高,见表4。说明实验2操控成功。

表4 操控变量在不同方式上的差异(M±SD)

3.3.2 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降低作用的比较

采用2(方式:弥补行为vs.自我惩罚)×2(测量:前测vs.后测)两因素重复测量方差分析(见图1)。结果显示,方式的主效应不显著,F(1,46)=3.31,p>0.05;测量的主效应显著,F(1,46)=119.97,p<0.001,η2=0.72;方式和测量的交互作用显著,F(1,46)=8.33,p<0.01,η2=0.15。进一步简单效应分析显示:在前测中,弥补行为组和自我惩罚组的内疚感无显著差异,F(1,46)=0.13,p>0.05(M弥补行为=5.08,SD=0.28;M自我惩罚=5.23,SD=0.31);在后测中,弥补行为组的内疚感显著低于自我惩罚组,F(1,46)=9.16,p<0.01,η2=0.17 (M弥补行为=2.65,SD=0.26;M自我惩罚=3.82,SD=0.28)。在弥补行为条件下,后测内疚感显著低于前测内疚感,F(1,46)=103.78,p<0.001,η2=0.69(M前测=5.08,SD=0.28;M后测=2.65,SD=0.26);而在自我惩罚条件下,后测内疚感同样显著低于前测内疚感,F(1,46)=29.70,p<0.001,η2=0.39(M前测=5.23,SD=0.31;M后测=3.82,SD=0.28)。以不同方式为自变量,将弥补行为组和自我惩罚组的前测减后测得到内疚感降低程度,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弥补行为组的内疚感降低程度显著高于自我惩罚组,见表5。

表5 内疚感降低程度在不同方式上的差异(M±SD)

图1 不同方式及前后测上的内疚感

4 实验3:不同社会距离下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4.1 目的

引入社会距离这一变量,考察不同社会距离下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

4.2 方法

4.2.1 被试

通过网络招募67名大学生和研究生(男生19人,女生48人),年龄20~25岁(平均年龄为22.28岁)。其中两名被试猜出实验目的,其数据被剔除,最终好朋友弥补行为组18人,好朋友自我惩罚组15人,陌生人弥补行为组17人,陌生人自我惩罚组15人。被试均未参加过评定实验,且为自愿参与,从未参与过类似实验。

4.2.2 实验材料

实验材料同实验2,但被冒犯者身份不同(其余与材料均一致)。当被冒犯者身份为好朋友时,材料为:“你和同性别的好朋友Z看到图书馆有研究者招募实验被试,实验刚好需要两个人组成搭档,于是你们一起报名参加了。”当被冒犯者身份为陌生人时,材料为:“你在图书馆看到有研究者招募实验被试,很想参加,但实验需要两个人组成搭档,经过研究者的帮助,你和同性别的不认识的Z组成了搭档。”

4.2.3 实验设计与程序

本实验采用2(方式:自我惩罚vs.弥补行为)×2(社会距离:好朋友vs.陌生人)×2(测量:前测vs.后测)的三因素混合实验设计,其中,方式和社会距离为被试间变量,测量为被试内变量。实验程序与实验2相似,除新增变量社会距离通过事先分为好朋友组和陌生人组,随机向被试发放外,其余均一致。

4.3 结果

4.3.1 实验操控检验

检查被试回答的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相关问题,被试的回答基本都能体现对被冒犯者实施弥补行为和对自己实施自我惩罚的过程。如,好朋友弥补行为组的被试会向对方道歉,并在旅行途中主动负担一些花费或者去超市主动买单。因为被试认为这样可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增进双方的情谊,而自己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感到释怀和内疚感减轻。一些好朋友自我惩罚组的被试会惩罚自己做相同数量的俯卧撑或限制自己购物,在内心否定自己,因为被试认为这可以让对方感到平衡,也能让自己牢记和减轻内疚感,但也有被试认为这会让自己焦虑和不开心。而陌生人弥补行为组的被试认为自己可能会给对方口头道歉、买瓶水,因为不认识对方不会做出更大的弥补行为,自己情绪上会感受到内疚感降低但不会太多。陌生人自我惩罚组的一些被试会惩罚自己不吃饭或不玩游戏,因为这可以帮助自己反思“贪图奖品”这种想法,达到心理的平衡,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感受到内疚感的降低。

以方式、社会距离为自变量,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进行差异检验。结果显示,不同方式、不同社会距离在完成测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疲劳程度、对实验要求的理解程度上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且努力程度较高,疲劳程度较低,对实验理解程度较高,见表6。说明实验操控成功。

表6 操控变量在方式和社会距离的差异(M±SD)

4.3.2 不同社会距离下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降低作用的比较

采用2(方式:自我惩罚vs.弥补行为)×2(社会距离:好朋友vs.陌生人)×2(测量:前测vs.后测)三因素重复测量方差分析(见图2)。结果显示,方式的主效应不显著,F(1,64)=1.79,p>0.05;社会距离的主效应显著,F(1,64)=10.85,p<0.01,η2=0.15,好朋友组前测内疚感显著高于陌生人组前测内疚感(M好朋友=5.97,SD=0.80;M陌生人=5.03,SD=1.05);而好朋友组后测内疚感与陌生人组后测内疚感无显著差异(M好朋友=3.41,SD=1.26;M陌生人=2.91,SD=1.23)。测量的主效应显著,F(1,64)=252.72,p<0.001,η2=0.80;方 式 和 测量 的 交 互 作 用 显 著,F(1,64)=5.91,p<0.05,η2=0.09;社会距离和方式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64)=2.14,p>0.05,η2=0.03。进一步简单效应分析显示,在前测中,弥补行为组和自我惩罚组的内疚感无显著差异,F(1,64)=0.07,p>0.05(M弥补行为=5.53,SD=0.16;M自我惩罚=5.47,SD=0.17);在后测中,弥补行为组的内疚感显著低于自我惩罚组内疚感,F(1,64)=4.82,p<0.05,η2=0.07(M弥补行为=2.85,SD=0.21;M自我惩罚=3.50,SD=0.21)。在弥补行为条件下,后测内疚感显著低于前测内疚感,F(1,64)=175.80,p<0.001,η2=0.73(M前测=5.53,SD=0.16;M后测=2.85,SD=0.21);而在自我惩罚条件下,后测内疚感同样显著低于前测内疚感,F(1,64)=86.80,p<0.001,η2=0.58(M前测=5.47,SD=0.17;M后测=3.50,SD=0.21)。以不同方式和社会距离为自变量,将前测内疚感减后测内疚感得到内疚感降低程度,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在不同方式中,弥补行为组的内疚感降低程度显著高于自我惩罚组;不同社会距离的内疚感降低程度无显著差异,见表7。

表7 内疚感降低程度在方式和社会距离上的差异(M±SD)

图2 不同方式及前后测上的内疚感

5 讨论

5.1 不同行为的选择比较

实验1考察了当存在弥补机会时个体对降低内疚感方式的选择,以及选择不同行为的个体内疚感之间的差异。结果发现,当存在弥补机会时个体会优先选择弥补行为,这与Nelissen和Zeelenberg(2009)的实验结果一致。此外,自我惩罚组的内疚感明显低于另外两组,这说明被试选择自我惩罚的原因可能是,被试自身所需要消除的内疚感比选择弥补行为和两种行为的被试所需要消除的内疚感少,即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效果不如弥补行为和两种行为。这都为实验2和3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5.2 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降低作用比较

实验2考察了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结果表明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均有降低作用,并且弥补行为对内疚感的降低程度优于自我惩罚。为什么弥补行为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优于自我惩罚呢?首先,弥补行为的对象为被冒犯者,自我惩罚的对象为自己。这说明冒犯者采取弥补行为时被冒犯者一定在场,能够感受到冒犯者的懊悔,甚至表现出和解倾向(Lazare,2004),而采取自我惩罚时被冒犯者不一定在场。在本研究中根据被试的回答可知被试采取自我惩罚时,被冒犯者均不在场,因此不能感受到冒犯者的懊悔。即在弥补行为中,冒犯者能够直接感受到被冒犯者的和解倾向和负性情绪减少,进而减少更多的内疚感。其次,有研究者(De Vel-palumbo et al.,2018)提出,自我惩罚只是通过分散个体对自己错误行为的注意力给个体带来短时间的解脱,但一段时间后内疚感可能会重新出现。这种情况在自伤行为(一种自我惩罚的方式)的研究(Brown,Williams,&Collins,2007)中也有出现,在对自我伤害者的持续跟踪中发现,虽然自伤行为能够让个体缓解原本的痛苦,但这种忽视问题根源的方式会造成负面后果。这说明最初的内疚感只是短时间被隐藏起来,实际并未消除,之后个体可能再次经历内疚感,甚至更强烈。即自我惩罚后个体的确会感到内疚感的缓解,但在内心深处内疚感其实依然存在。而弥补行为就不同,弥补行为能直接解决问题根源,让冒犯者在弥补对方后就放下冒犯事件。因此,弥补行为的对内疚感的降低效果好于自我惩罚。

5.3 不同社会距离下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降低作用比较

实验3考察了不同社会距离下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影响,结果表明,不同社会距离下个体的内疚感有显著差异,社会距离越近,个体内疚感越强,这与以往研究结果一致(Ghorbani et al.,2013)。有研究(Leith&Baumeister,1998)表明内疚与移情有关,而亲密关系也与移情有关(McCullough,et al.,1998),并且移情随着社会距离的减少而增加(Mend&May,2009)。这说明,当个体对社会距离近的人做出冒犯行为后,他们会体验到被冒犯者的感受,懊悔自己的行为,产生强烈的内疚感,而对于社会距离远的人则相反,个体会感受到较少的内疚感。

个体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后的内疚感降低程度在不同社会距离上无显著差异。这说明个体与被冒犯者的关系无论是亲密还是陌生,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个体的内疚感降低程度和采取两种行为后的内疚感都相差无几。这可能是由于冒犯者对被冒犯者所产生的内疚感越强而越难消除所造成的。虽然冒犯者对社会距离近的被冒犯者采取了强度更深的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但其实际内疚感降低程度与另一组并无二致。而个体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后的内疚感在不同社会距离上无显著差异,这可能是因为个体对被冒犯者做出的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的程度或数量不同。由于个体对不同社会距离的被冒犯者所产生的内疚感不同,其采取行为方式的程度或数量也就不同。查阅本研究中被试的回答发现,被试对陌生人的弥补行为可能只是道歉或请对方喝奶茶,但对朋友可能就是道歉,并请朋友吃火锅或去超市自己付款等。在Watanabe和Ohtsubo(2012)的研究中也发现,内疚程度越高,个体所采取的自我惩罚程度越高。因此,社会距离对个体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后的内疚感以及内疚感降低程度无影响。而在不同社会距离下,弥补行为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依然优于自我惩罚,这说明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不受社会距离的影响。

5.4 不足与未来展望

首先,根据前人的研究(Nelissen,2011),自我惩罚的程度与有无他人在场有关,进而影响到冒犯者的内疚感降低程度,但本研究未将此纳入研究范围,未来可以把他人有无在场纳入研究;第二,本研究中关于内疚感的测量,均由被试自主判断,而个体在主观上可能难以区分一些情绪(如,内疚和羞耻),造成测量结果出现偏差,未来的研究可以加入生理指标,来克服个体主观上的不确定性;第三,根据以往研究(De Vel-palumbo et al.,2018),自我惩罚对内疚感的降低作用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但本研究并未对此进行探讨,将来可以引入一个时间变量,探讨冒犯事件后不同时间段两者对内疚感降低效果的比较。

6 结论

弥补行为和自我惩罚对内疚感均有降低作用,并且弥补行为对内疚感的降低程度优于自我惩罚。

冒犯者与被冒犯者的社会距离越近,冒犯者内疚感越强,但社会距离对冒犯者采取弥补行为或自我惩罚后的内疚感无影响,且对内疚感降低程度也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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