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社工如何进?怎么做?
2021-06-20任文启刘兰伊
社会与公益 2021年4期
任文启 刘兰伊
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在基层社区治理中有着广泛的实践,各地对“协商民主”的践行也各有特色。从总体来看,虽然几乎每个基层社区都有各自协商民主议事的流程,但一方面在具体细节上不拘一格,另一方面在总体构架上又有所趋同。近年来,甘肃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兰州市城关区创新实验区项目,就“城市社区协商民主议事规程”问题展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在项目实践反思的基礎上,获得了以下认知与经验:
一、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的制度定位
社区是基层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一方面几乎所有的创新试点都必须落到社区才算真正落地,另一方面则经常因为“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的上下交错与各种力量博弈,使得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往往力不从心,很难做出特色。这就需要对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予以厘清,避免实践创新在理论上的“大锅烩”,同时为社会工作进入基层协商民主议事领域厘定角色和划清界限。
首先,基层协商民主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在制度层面,人民民主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集中体现,由人民选举代表,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治理国家。基层协商民主的主要目标在于通过社区居民的协商议事来实现基层自治,二者的区别即在于此。
其次,基层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的关系。人民政协是我国独特的政治设置,其以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统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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