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硬”举措“实”
——江西“硬七条”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21-06-18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4期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改革试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研究提出七项具体措施,积极推动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落实。
三级负责,强化领导。按照省市指导、县(区)主导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试点县(区)把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纳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绩效考评”。党政主要领导要将相当部分精力放在改革试点工作上,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总揽推进。党政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志既是“指挥员”也是“施工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改革试点工作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已明确一名分管厅领导分阶段在4个试点县(区)依次挂点指导,明确4位处级干部分别挂点一个试点县(区)全程跟踪指导。4个试点县(区)所在设区市负责指导督促调度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建立专班,有人做事。督促各试点县(区)抓紧成立党委领导下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发改、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人行、银保监、林业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专职负责改革试点各项工作。12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建情况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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