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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释解释探究

2021-06-17杨贝妮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3期

杨贝妮

(中山大学,广东广州 510000)

0 引言

《论语》泰伯第八的第九章“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解释,在不同时代的注者根据自己的思想、立场进行不同的句读划分并以此为基础解释该章,认为孔子具有或愚民或重民的思想。本文尝试从注释与解释的角度探索该章的解释。注释层面,通过整理比较各注者注释探索孔子“真想”,合理参考注者自身思想与时代环境对其解释的影响。同时,通过参考《论语》自身的语法语义寻找合乎《论语》语言语法特色的解释。解释层面,通过将其置于孔子整体思想之中探索其是否违背孔子基本思想以探讨其合理性。历代不同的注释为该章的解释提供多样视角,但不可忽视其受注者自身思想、时代环境影响,应当以辩证的态度看待。

1 历代不同句读划分及解释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对孔子言论的记录。其篇幅较短,无法从文本中获得该言论的语境、事件背景以供参考,因而无法确定“之”所指代的事物以及对于该事物使用的动词“由”“知”的含义,该章表达的具体思想也就随之难以确定,由此,对于该章的解释具有较大发挥空间,也难以得到确定的结果。语法层面,根据各注者注释,该章主流句读的划分主要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种,其他句读划分注者较少,故本论文将从主要句读划分展开,根据各句读划分以及句读划分之下“可”“由”“之”等字的释义对于该章的解释进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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