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1的生成机理和治理之道
2021-06-15王国绪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制度
王国绪


摘 要:厘清“微腐败”的内涵和外延有利于在反腐实践中准确认定事实,精准处理腐败问题。由于对“微腐败”的误读,导致实践上反对“微腐败”的行为遮蔽了真正的腐败行为。理解“微腐败”不能离开典型腐败这一重要参照物。不管“微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如何多样化,始终离不开权力滥用这一核心问题。治理“微腐败”不能在不改变权力结构的情况下去强调官员的道德自觉,而应该从制度上压缩腐败的滋生空间。
关键词:微腐败;内涵外延;制度;权力结构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21)03-0026-12
“微腐败”是一个实践上应用很广但理论上探讨不足的含义模糊的概念。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均有查处“微腐败”的案例,但是,由于对“微腐败”的内涵和外延言人人殊,导致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微腐败”案件时执行了不同的标准,有的地方把典型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案件当成“微腐败”案件,有的地方把一些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问题当成“微腐败”,甚至闹出了中学教师下班后个人集资聚会也当成“微腐败”案件被纪委进行查处的笑话。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1]。治理“微腐败”是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法治社会,不管治理什么样的腐败,必须以法治方式进行,而法治方式的首要标准就是法律的明确性和前置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