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探索
——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例

2021-06-10唐全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应用型改革教育

唐全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法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高校要“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1],这为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整体已由外延式转向为内涵式发展,法学人才培养质量是法学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生命线,提高高等教育高素质、有技术技能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地方本科高校转型的必然选择。如何培养出适应法治需求的专业人才,是摆在法学院校和法学教育者面前的现实问题[2]。作为地方二本高校,如何在新形势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破解人才培养中“供需错位”“供需不匹配”的矛盾,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重大课题。我们需要针对社会需求紧迫性的外部压力和专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内部动力来推动法学教育的供给侧改革,从而对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系、培养模式等作出调适与创新。

一、高校法学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高等教育走的则是一条以需求侧管理为主的发展路径,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通过计划经济管理的方式实现了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在扩张过程中,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却也在很多方面暴露出严重问题。法学人才培养和供给与社会需求之间不协调的深层次矛盾日益显露,因此,必须加快转变思想观念,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推动高校法学教育明确办学定位、形成办学特色、转变培养方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应用型改革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关于应用型复合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探讨
“5-2-1”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实践
改革之路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改革备忘
基于应用型的成本会计教学改革
瞧,那些改革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