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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高平陵 洛阳西朱村曹魏墓的发掘与研究

2021-06-09王咸秋

大众考古 2021年12期
关键词:帝陵曹魏墓葬

王咸秋

曹魏一朝,从黄初元年(220年)曹丕于洛阳称帝,至咸熙二年(265年)司马炎篡魏,立国46年,历5帝。其中齐王曹芳遭废黜,高贵乡公曹髦因亲讨司马昭,为太子舍人成济所害,以王礼葬于洛阳西北三十里瀍涧之滨,元帝曹奂禅位于晋后,葬于邺城。因此洛阳地区共有曹魏帝陵2座,分别为魏文帝曹丕首阳陵、魏明帝曹叡高平陵。根据文献记载,首阳陵位于洛阳城北的首阳山东,高平陵则在洛阳南部的万安山地区。曹魏似有意延续东汉分置南北陵区的做法,奈何国祚短促,南北陵区各存一陵。

曹魏时期是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上重要的转折期,这一时期由秦汉时期的厚葬转为薄葬。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曹操作《终令》云:“其规西门豹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从安阳曹操墓的考古发现来看,地表确实未设封土。曹丕则实行了更彻底的薄葬制度,他在黄初三年(222年)下《毁高陵祭殿诏》,“高陵上殿屋皆毁坏”。同年表首阳山东为寿陵,并作《终制》云:“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可见曹丕取消了陵园所有的地面标识。

西朱村曹魏墓的考古发现

曹魏的薄葬措施,使得多年以来洛阳曹魏帝陵无迹可寻,一直是帝陵制度研究的缺环。2015年7月19日,在寇店镇西朱村南面、万安山北麓一处称为“南岗”的地方,村民迁坟过程中偶然发现了一座古墓(西朱村一号墓),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随即前往现场勘查情况。因为墓葬位置偏僻,面临被盗掘的危险,院里决定对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次日我带领勘探人员对墓葬进行了初步勘探,发现墓葬规模宏大,总长度约为50米,而且为东西朝向。这一现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以往可以确认的曹魏高等级墓葬,如曹操墓、曹植墓、曹休墓,均为东西朝向,而洛阳地区的高等级东汉墓葬多为南向。从墓圹尺寸来看,与曹休墓规模大致相当。我们怀疑这座墓葬有可能与高平陵有关。为确定墓葬周边是否存在建筑遗迹,或存在其他的大型墓葬,我们对周边区域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和勘探。后在一号墓东侧410米的位置又发现了二号墓。

一号墓的考古发掘工作从2015年8月开始,至2016年12月结束。墓葬为长斜坡墓道砖券多室墓,由墓道、甬道、前室、过洞、后室组成,东西全长52.1米。在墓圹南北两侧和西侧共发现39个柱坑和3条排水沟,为修建墓葬时所搭建临时性保护设施的遗存。墓道西向,长33.9米,上口宽9.1—9.4米,墓道南北两侧壁各留有7级水平生土台阶。墓室为前后室结构,未设置耳室,前后室之间的过洞有木门作为隔断。前室为横列式拱券形顶,内壁东西长4.4米,南北宽4.9米,在前室砖壁及券顶上发现有残存的壁画。后室平面呈方形,边长约3.6米,顶部坍塌。在后室的东北部发现大量板灰和朽木痕迹,以及4块铁质的棺底垫板,应是棺木所在的位置,人骨已完全腐朽。

一号墓出土文物共计615件(套)。陶器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为灶、釜、甑、罐、盆、碗、盘、勺、井、磨等庖厨饮食类器具;第二类为厕、灯、熏炉、香炉等生活类器具;第三类为站姿侍俑;第四类为鸡、狗、猪等家禽模型。铁器主要为臿、镢、凿等工具和帐构、衔环等葬具构件。石质礼器包括石璧和石圭。出土器物以石楬数量最多,共计327件,另有若干残碎严重、暂时无法缀合的碎块。石楬近长方形,上端两角抹去成斜肩,上部正中有一圆形穿孔,通长8.3—8.6厘米,寬4.6—4.9厘米,厚0.5—0.8厘米。石楬单面阴刻八分体隶书,分为一行到三行不等,由上及下,从右到左书写,文字内容为墓中随葬品的记录,详细记录了随葬品的名称、数量和材质,部分还会记录随葬品的尺寸、装饰、容器或包裹物等信息。圆形穿孔内应有绳索之类的丝织品和对应的随葬物品系在一起,已腐朽无存。根据石楬所记物品用途,可分为15个门类,分别是车马、兵器、乐器、起居、贮物容器、日用杂具、丹药器具、炊饮食具、食物、服饰及配饰、梳妆用具、文房用具、游戏器具、礼器及丧仪用器、珍玩。

二号墓未进行发掘,只做了勘探工作。墓葬亦为长斜坡墓道明券砖室墓,墓圹平面略呈“甲”字形,东西全长59.8米。墓圹四周共发现柱坑36个。墓道东向,长39.9米,上口宽9.5—10.3米。墓室土圹平面近长方形,东西长19.9米,南北宽12.6—14.7米。

墓主身份的推测

首先,关于墓葬的年代问题。两座墓葬上部均未设置封土,周边也没有墓园建筑,符合魏晋时期“不封不树”之制。虽然一号墓现墓口已非原始地表,但是二号墓地处一座小型自然山丘的顶部,其上若再建封土会显得十分突兀,因此可基本确认这两座墓葬都没有使用封土。从墓葬形制来看,一号墓的前室已经趋近方形,与东汉墓葬的横列前堂有较明显的差异。这一特征在曹休墓和“正始八年”墓中都有体现。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齐东方教授认为:“相比东汉晚期宽大的横前室墓,曹魏墓的方前室、长墓道是新特点。”从随葬器物来看,一号墓的随葬品组合体现了从“汉制”到“晋制”的过渡性特点。洛阳地区东汉墓葬常见的陶壶、筒形仓、陶瓮等器形较大的陶器消失,西晋墓葬典型的四系罐已经大量出现,但是还未见多子槅和空柱盘。综上,可以确认一号墓的年代为曹魏时期。二号墓虽未发掘,但是其与一号墓东西一线排列,墓葬中线精准对应,应该是经过统一的选址规划。而且二号墓的修筑方式与一号墓极为相似,在墓圹周边都发现有大量的柱坑,因此二号墓的年代也应为曹魏时期。

关于笔者对墓葬级别和墓主身份的认识,在拙文《洛阳西朱村曹魏一号墓墓主考》(见《华夏考古》2021年第3期)中已做了较详细的阐释,这里不再赘述。简言之,根据墓葬石楬记有“玄三纁二”“绛九流一”“七?蔽结”的情况来看,墓主身份应介于列侯至诸侯王之间。二号墓的墓道宽度10.3米,根据洛阳地区汉晋帝陵以往的考古资料,这种规模已达帝陵级别,因此二号墓极有可能是魏明帝曹叡之高平陵。一号墓中石楬记有男女两种性别使用的物品,属男女合葬墓,可排除墓主为妃嫔。墓中石楬还记有“银鸠车”这样的儿童玩具,意味着墓主有可能是孩童。所有证据都将一号墓墓主指向早殇的平原懿公主曹淑。墓中还出土记有“朱绶”的石楬。这一时期朱绶多为诸侯王级别使用。在曹植为小公主去世所作的《平原懿公主诔》中提到:“绲珮惟鲜,朱绂斯煌。”“朱绂”即朱绶,说明曹淑在葬礼中使用了朱绶。作为公主使用朱绶,为“事加于常”的殊礼,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曹叡对曹淑的疼爱。曹叡为曹淑做了许多越制的事情,不仅为之立庙,还将其与甄皇后去世的从孙甄黄合葬,即“冥婚”。先行婚礼,继而合葬。文献中提到的葬地为“南陵”,笔者认为应是指南陵区。正史记载的第一次冥婚,是曹操为曹冲举行的,而且曹丕于黄初二年(221年)将曹冲之墓迁葬于曹操高陵,可见依据曹魏制度帝陵可与早殇的子女共处同一兆域。

西朱村曹魏墓的发现,使我们第一次找到了洛阳地区曹魏帝陵较为明确的线索,填补了中国古代帝陵研究的一个重要缺环。一号墓的发掘也为我们研究曹魏高等级墓葬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标尺。墓中出土石楬数量众多,内容丰富,与曹操墓所出石楬尺寸、形制基本相同,佐证了曹操墓考古材料的真实性。这批出土文献资料对复原曹魏时期高等级墓葬的随葬品组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使我们得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当时的社会生活面貌。

(作者为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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