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的激励机制和效应研究
2021-06-08毕鹏波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毕鹏波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经管教研室,山东 烟台 264003)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创新已成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化增长动力的主要驱动力,是解决当前经济发展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财税政策优惠是政府激励企业增加创新活动的主要措施,近年来各级政府纷纷加大对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激励力度,但是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机理、激励效应存在显著差异,如何运用财税政策有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创新活动,已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创新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通过研发人员流动、专利转让购买、市场换技术等渠道不断外溢,致使收益无法完全被私人占有,表现出很强的正外部性,削弱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滋生免费搭便车行为,实现所谓的“弯道超车”。同时创新活动具有创新投入高、创新过程持久、创新结果不确定等特点,使企业创新具有高风险性。创新活动的“外部性”和“高风险性”导致“市场失灵”,这也成为政府运用财税政策介入企业创新活动的依据,即技术上的创新投入和创新效果需要在制度上给予支持和激励。政府给予企业创新活动的财税政策优惠实质是一种弥补机制,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降低了企业创新活动的成本和风险,从而激发企业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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