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政策机理和实现路径
2021-06-08邢怡青
社会保障研究 2021年2期
赵 曼 邢怡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养老服务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最新表述的政策内涵与既往有关“9073”(1)对“9073”的解释详见下文。等养老格局的政策内涵相比跨度更大。前者强调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为基点,链接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在三者之间建立起结构性、功能性联系。
国内关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例如,以社区为“接口”[1],链接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资源,把社区打造成没有围墙的养老院[2],初步形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的链式养老模式[3]。围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基层实践也有诸多的创新创制。例如,浙江省的“浙里养”是该省以“幸福养老、浙里更好”为标识的一个省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也是省级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项目。“浙里养”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为引领,打造以“一个平台、一组数据、一张地图、一部手机、一套政策”为目标的全省养老服务体系“智能底板”。
嵌入式养老是大城市养老模式的首选。在老龄化、城市转型、区位寸土寸金的条件下,仅靠养老机构有限的床位难以满足普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本文重点研究如何运用“互联网+”赋能养老服务,一线贯通居家、社区和机构,实现三者之间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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