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红理论与民生财政的内在契合性
——基于国企红利分配的思考
2021-06-08刘琼芳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刘琼芳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管理系,福建福安 355000)
随着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红利分配制度的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要求国有企业上缴红利的呼声日益高涨.自200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与推广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由2007年的1.20%增长到2019年的7.23%,年平均上缴比例为6.28%,总体上虽有所提升,但仍存在分红比例过低的问题.而且征缴的国企红利大都回流到国有企业,形成国企“体内循环”.这样的国有资本预算支出不仅没有使民众切实分享到国企红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民众的社会福利.因此,文章基于社会分红理论,主张调整目前国企红利分配的非民生倾向,构建以民生财政为导向的国企红利分配体系,以期加快实现国企社会分红目标,保障国民作为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的收益权.
1 文献综述
1.1 基于社会分红理论的国企红利分配研究综述
1938年,米德在《消费者信贷和失业》一书中进一步明确将分配为公民的“社会分红”作为“反周期”政策工具.在经济萧条期,对全体公民进行均等化的红利分配,刺激人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扩大内需,从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2005 年,世界银行报告的《国有企业分红:分多少?分给谁? 》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对国企红利分配问题的关注.陈志武提出,应将国企红利进行“社会分红”,通过在省域内设立“国民权益基金”的形式,就该省的国企红利向该区域内的公民实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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