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故事到群像展播:UGC纪录片的行动者网络
2021-06-07■王薇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年3期
■ 王 薇
近年来,用户生成内容(User-Generated Content,简称UGC)作为互联网行业术语在业界被广泛使用。从内容生产角度来看,它是一种诞生于Web2.0时代的内容创作与组织形式。对其含义和范围的深入解读,有学者认为可通过公众需求、创造性的努力、非专业手段三个特征给出:UGC是出于公众需求将加入用户思想的创造性内容发布在社会网络站点上,这里的非专业手段的创造性内容生成是从概念上区分商业实体创作内容。①随着业界的发展,学界对UGC的研究在微观、中观和宏观等层面亦有涉及和深入。
技术发展赋予了大众数字化生存新形态,也催生出人们感知世界的新方式,UGC便是这种“新形态”与“新方式”之一。“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的感性认识方式是随着人类群体的整个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改变的。”②而UGC视听影像作为一种直接、主观、感性、个人化的传播媒介和记录手段,正改变着人们的日常交往模式。纪录片是“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③,是一种纪实语境下的艺术表达。这意味着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纪录片可以毫不避讳地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内容生成模式围绕着客观现实素材进行非虚构创作。
再从传播方式与媒介呈现角度来审视UGC纪录片。除了经典的“媒介即讯息”阐释外,马歇尔·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还有另外一句鲜为人知的名言:“形式即讯息。”(the modality is the message)这里强调“形式”是因为“形式构成了传播的物质载体和话语载体之间的中介范畴,占据着传播的中间环节。”④进而,亨利· 詹金斯(Henry Jenkins)则将自己的研究视野从麦克卢汉的“数字革命”扩展到了“媒介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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