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与尼泊尔边境旅游主体合作的博弈分析
2021-06-05图登克珠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徐 宁 图登克珠
(①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陕西延安716000②西藏大学西藏经济文化研究中心 西藏拉萨850000)
一、边境旅游概念及特征
目前,国内学者对边境旅游的认识基本上都归为国际旅游,如:张广瑞(1997)[1]、罗明义(2002)[2]等。但边境旅游是一国国内旅游在边境范围内的重要延伸,是一国国际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把边境旅游单纯地划为国际旅游是片面的[3]。边境旅游是在边境地区的旅游消费形式,可分为国内旅游者去本国和邻国边境地区的旅游消费,如果说是本国国人在本国边境地区的旅游消费则不属于国际旅游,仅属于国内旅游在边境范围内的延伸。因此,边境旅游是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的统一体,指在两国或者多国边境地区或者边境县域之间,持相关证件的一种旅游消费活动,包括毗邻国家旅游者和域外国家或其他国家旅游者。[4]边境旅游的具体形式应当包括本国居民在本国边境地区进行的观光游、商贸游、购物游、探亲游、探险游等系列旅游活动;也应当包括本国居民持相关证件在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允许的范围内的观光游、商贸游、购物游、探亲游、探险游、体验游等旅游活动,此时它属于出境(跨境)旅游;还包括边境旅游吸引其他国家人员在本国边境口岸地区进行的观光游、商贸游、购物游、探险游、体验游等旅游活动[5]。也就是说边境旅游即是本国居民在本国边境地区或者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旅游消费活动,也是第三方国家或者域外其他国家居民在两国毗邻地区的旅游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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