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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投诉监测难在何处

2021-06-04张海谷

环境与生活 2021年3期
关键词:噪声污染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以及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环境越来越重视,针对噪声污染的投诉也就层出不穷,针对噪声扰民的投诉尤为突出。本文针对如何做好噪声投诉监测工作以及投诉监测工作中的重点及难点进行了分析,旨在探讨科学合理的噪声监测技术。

关键词:噪声污染 噪声监测 重点及难点

噪声投诉现状

据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统计发现,在2018年接到的全国公众投诉的71万余件举报案件中,噪声投诉达23.6万件,占投诉总数的35.3%;2019年公众投诉53万余件中,噪声投诉达20.2万件,占举报总数的38.1%,呈现上升趋势。噪声污染投诉仅次于大气污染投诉,位居第二。

因此,获得真实、准确的噪声监测数据,及时缓解群众的投诉信访矛盾,是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选用恰当的监测依据、灵活有效的布点监测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才是保障噪声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的关键。

当前适用的噪声监测相关标准规范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适用于工业企业的噪声排放,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等对外排放噪声的也按本标准执行。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适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对外排放噪声的设施、设备的评价、管理以及控制,是指除了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以及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人为活动产生的干扰周围环境的声音。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HJ/T 707-2014),适用于上述工业企业以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所规定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引起的室内噪声的监测。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T 706-2014),是在监测和评价噪声时对噪声测量值的修正。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及管理。机场周围区域受到飞机通过时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标准。

噪声投诉监测的重点及难点

(一)正确选择监测依据

根据对噪声信访监测情况的分析与总结,发现现场监测人员在监测时对监测依据的选择较难在短时间内准确地判断,总结了以下几种较难辨别监测依据的噪声监测案例。

居民集中区相邻商务办公楼空调外机噪声扰民。这种情况需要判断商务办公楼产权归属和商务办公楼功能,相应空调设备的权属、用途,若非民用设施,应判断其为固定噪声源,适用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

小区物业电梯和地下室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扰民。对于非经营性质和非商业经营活动的居民楼内的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问题,应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函[2011]88号文《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使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回复函》里明确不适用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噪声法》中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根据2013年3月1日上海市实施的《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第十条(住宅小区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小区内公用设施排放的噪声不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公用设施所有权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可以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作为监测的依据。

居民楼内变电站噪声扰民。当噪声通过建筑物墙体传播,为主要声源变压器噪声引起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变电站为区域服务的,非只服务于某居民楼,变电站权属为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属于企业,监测标准选择可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标准执行。

(二)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应注意的问题

厂界噪声的监测点位不是随意布设的,应当根据噪声的来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监测点位所处的区域类别进行布设,并遵循以下原则:

噪声布点的原则。由于噪声传播的辐射性和发散性的特点,在厂界每个方向均应布设代表点进行监测。

在噪声源直接影响最大的厂界布点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噪声源的前提下,对噪声源影响最大的厂界进行布点监测。

适当加密布点的原则。如工业企业一侧厂界较长(大于100米),则应增加测点监测,其中影响最大点位为必设点位。

与噪声敏感点对应的原则。噪声敏感点位应设在厂界周围距离噪声敏感点最近的厂界,噪声敏感点包括学校、医院、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当厂界噪声严重超标且距离敏感建筑物距离较近时,还应增加一个敏感建筑物室內监测点,确定噪声对敏感建筑物的影响程度。

避开除围墙外的其他屏障的原则。《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只涉及围墙的屏障作用,在我们实际监测过程中,还应尽量避开厂界上的其他建筑物的屏障,如房屋、雨棚等。

两个工业企业共有厂界可不设置监测点的原则。作为工业园的企业,三面邻厂或者两面邻厂的情况非常多,有的是实体墙也有的是栅栏,且监测期间无法要求其他厂停产进行监测,通常共同厂界一侧可不布设监测点位。

投诉监测不要轻易多测点位的原则。

(三)测量背景噪声需注意的问题

背景噪声的监测,应在尽量避开无关声源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监测。在实际测试中,若测量值与背景噪声的差值过小时,说明背景噪声对此次监测结果的影响较大,测量工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关停无关声源,设法降低背景噪声值。或将噪声测量工作放到晚上进行,设法减小背景噪声的影响,但此方法不适用于仅昼间运行的企业。

其次,在无法关停无关声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措施减小测量误差,增加稳态噪声的测量次数,延长非稳态噪声的测量时间。

在测量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测量背景噪声与测量噪声源时的声环境有无变化,背景噪声监测时应与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的环境保持一致,且测量时间与被测声源测量时间长度一致,若发生变化,则测量结果无效,应另行選择与测量噪声源时声环境一致的时间和地点测量背景噪声。

(四)监测条件

噪声监测工作应满足一定的气象条件,应在无雪、无雨以及无雷电的天气下,且风速小于5米/秒以下时进行。当必须在特殊气象条件下监测时,为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注明当时所采用的措施以及气象状况。

监测工作应在被测声源正常运行时间段内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时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描述,包括声源设备总数、设备启用数量、运行状态、施工作业情况等信息。现场监测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名,并持证上岗。

在室外测量时,传声器需加防风罩并指向被测声源,若场界测点高于围墙或敏感建筑物测点,需使用延长线的情况下,应注意在监测时保持传声器(前置放大器)与延长线的连接牢固并保持固定。同时注意长电缆对声波信号的衰减,应使延伸电缆与声级计一起进行声校准。

连续测量遇温度变化较大时,应在测量期间增加声校准次数。同时应保持安静的监测环境,避免其他声音的干扰。不得围观遮挡仪器。在噪声监测前后,必须在监测现场对仪器进行声校准测量,其前后的校准值偏差不能大于0.5分贝。

总结

噪声监测是上海市崇明区环境监测任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信访投诉类噪声监测,由于其临时性、紧急性、多样性等特点,给实际监测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特别是监测标准的确定、监测点位的布设、监测数据的分析、监测结果的评价等都直接关系着监测结果的准确性,需要现场监测人员针对现场情况避免各种因素干扰,对监测时的工况条件等要求较高,同时要灵活布点监测,需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现场实践经验。

通过对噪声投诉监测中监测依据的选择、监测点位的布设、噪声监测的条件以及背景噪声监测的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的探讨,希望能在实际监测工作中供大家参考,以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

(作者张海谷工作单位为上海市崇明区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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