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记在部编中小学语文课本中的运用
2021-06-04吴凑春刘欣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吴凑春,刘欣
(上饶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 上饶334001)
课本又称教科书,是根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地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课本作为一种教育工具和教育资料,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实施的载体,在整个学校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作用,它也是国家意志、民族精神、传统文化和学科发展水平的体现[1]。教书育人,优秀文化的传承都离不开一代代的好课本,因此,课本研究具有重大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部编课本指由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教科书。2016年9月,部编中小学语文课本开始在一些省市试点使用。2019年9月起,小学、初中阶段的各年级统一使用部编语文课本,高中一年级也开始使用。部编中小学语文课本采用了诸多传记作品,整理与研究课本中的传记作品,有利于促进中小学语文教学。
传记是一种古老而常见的文学形式,主要描写和再现真实人物的生平事迹、形象风貌、性格心灵。杨正润先生指出:“歌德把自己的传记取名《诗与真》,鲁迅称中国最伟大的古典传记《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钱钟书要求传记作品‘史蕴诗心’,这些不同时代或不同国度的博学大家,对传记的看法却是如此一致,他们道出了传记的真谛——传记是历史的和真实的,又是文学的和诗的。”[2]显然,传记兼具文学性和真实性,但真实性是第一特性。它是一种特殊而重要的文体,也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在教学中具有特殊的教育功能。……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