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表征 整体建构
——对一年级学生理解减法意义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2021-06-02李国良
教学月刊(小学版) 2021年14期
□ 李国良
在“减法的认识”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般把重点放在计算或解决具体问题上,较少关注学生对减法意义的理解和减法模型的建构水平。为了解这两方面的真实情况,笔者通过分析教材、前测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调查前的思考
(一)“减法模型”有哪些类型
依据问题中的关系可以把减法模型分成三类,分别是“部分—部分—全体”型问题、“改变型”问题、“比较型”问题(如图1)。

图1
1.“部分—部分—全体型”问题
这类问题指的是将一个整体分为若干个部分,已知全体和其中的某部分,求其他部分的问题。如:数学兴趣小组有5 名学生,其中有3 名男生,有几名女生?
2.“改变型”问题
这类问题指的是起始数量(起始量)增加或减少了一部分(改变量),得到了一个结果(结果量)的问题。在减法中,根据未知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形式——求减少后的量、求增加前的量以及求改变量。如,求减少后的量:小红有5只苹果,吃了3只,还剩几只?求增加前的量:小红有一些钱,妈妈给她3元后,小红有5元了,小红原来有几元钱?求改变量:小红有3 元,妈妈给她一些钱后,小红有5 元了,妈妈给她多少元?
3.“比较型”问题
这类问题指的是对两个量进行比较产生的问题。比较时会有较小、较大和差异三个不同量,在这三个量的关系中,有两种类型的问题要用减法解决:一种是求相差量,另一种是求较小量。如,求相差量:小明有5 元钱,小红有3 元钱,小明比小红多几元?求较小量:小明有5 元,小红比小明少3 元,小红有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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