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文的共同体主义
2021-05-31谢超逸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谢超逸,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中文译者在翻译这两个文本时,为突显二人对communauté这个术语的传统意义的颠覆,多用“共通体”一词替代常用的“共同体”。因论述主题之故,本文仍采用“共同体”概念,仅在必要时使用“共通体”的译法。
法国思想家布朗肖和让吕克·南希一致认为,由于西方思想中主体形而上学传统十分强势,有关主体的思想始终阻碍着对共同体问题的思考。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主体还是作为集体的主体,它们都会陷入绝对自足性中,因而不能形成真正的共同体。布朗肖和南希寄希望于“书文的共同体主义”,认为它将促成一种没有主体的共同体,其中个体能够保持其独一性的存在,并在对他者和自身的分享中获得同一性。通过考察书文共同体主义的内在逻辑及其重要意义,这种文学性构想和文人化倾向所存在的问题可明显呈现出来。
布朗肖; 南希; 共同体; 文学
I002A009708
人们如何共同生存是个古老的议题,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始便将有关共同体的思考纳入问题域,譬如柏拉图对理想国的构建、亚里士多德对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城邦的讨论等。不过,直到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出版了《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一书,“共同体”才在严格意义上成为一个学术范畴。此后,对共同体的讨论逐渐溢出社会学领域,共同体的含义与历史进程中的各种思潮产生了复杂互动,最终沉淀出一些具有共识性的要点,包括:人与人之间紧密的关系和交往、相似的生活方式及历史经验、对共同团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员资格的获得和相对界限的产生以及遵循相同价值观或规范的行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