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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规律的“价值先导”原理

2021-05-29吴宏政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021年1期

[内容提要] 世界历史的规律不同于自然界的规律。自然界的规律是以生命为目的组织起来的自然规律,而生物却不自觉地服从这一规律。世界历史规律是由有意识、有目的、有价值的人的生命活动所形成的规律。因此,无论是人类的实践行为所构成的世界历史,还是对世界历史的理解和解释,都包含着人类自身的价值追求。因而,世界历史的规律是包含着价值选择的自由规律。自由规律之所以区别于自然规律,是因为自由规律是以“价值先导”为基础的客观规律,因而是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的统一。

[关键词] 世界历史;自然规律;自由规律;价值先导

[作者简介] 吴宏政,哲学博士,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克思曾经把世界历史进程概括为“两个必然”的客观规律,“两个必然”即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共产主义必然胜利。然而,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那么,在世界历史进程的必然性规律中,应该隐含着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终极目的,即人类的自由和解放。这一终极目的也就是关于世界历史向何处去的终极价值。终极价值构成了一切具体价值的根据,离开终极价值,人类的行为就都将失去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家们把终极价值称为人的安身立命之本。

长期以来,人们往往注重马克思对世界历史进程客观规律的揭示,而相对淡化或遗忘了在这一客观规律背后所隐含着的终极价值。实际上,这一终极价值不仅不是外在于世界历史进程的客观规律,而且构成了内在于这一客观规律的“价值先导”。正是因为这一“价值先导”,世界历史才第一次被马克思自觉到了它的客观规律。因此,本文旨在揭示隐含在世界历史客观规律中的终极价值,并说明这一终极价值是世界历史客观规律的“价值先导”。

一、 自然界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历史的自由规律的区分

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价值则具有主观必然性。共产主义是客观必然性和主观必然性的统一。如果抛开主观必然性,则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将与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没有区别。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归根结底是因为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是以主观必然性为基础的,亦即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同时也是对人类来说的价值规律。世界历史是由全部民族国家共同形成的历史,因而人类社会历史规律是世界历史规律的基础。而对人类社会历史规律的理解,最为重大的理论问题是社会历史规律与自然界规律的区别。因此,理解世界历史规律,便需从这一区别开始。

1. 自然界作为自然规律蕴含着不自觉的生命目的

自然界的所有生物都有最终的目的,这一目的就是生命。而由生物构成的生物圈或生态有机体本身也以生命为目的。因此,全部生物的运动规律都是生命运动的规律。这样,生物有机体的各种规律即生物学和生理学的规律都可以被看作生命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众多的,如植物的光合作用规律以及动物的消化规律、呼吸规律、神经运动规律、繁殖规律,等等。诸多规律都是以生命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因此,我们可以把生命看作一切生物的终极目的或终极价值。也就是说,生物的规律都是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或使生命得到种的延续。然而,生物完成这些生命活动却是不自觉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1]162这就意味着,动物在完成它的生命活动的时候,它自己既不知道自己的规律,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这一切都是直接发生的。生物规律是不自觉保存生命或使得生命得以延续的客观规律,这一规律可谓自然规律。而人类社会历史的规律则与此不同。

2. 世界历史进化论的目的论承诺

人对自己的活动是能够意识到的,因而人的生命活动是有着自觉的目的的。世界历史因而是由人类有自觉目的的活动构成的。“世界历史”这一概念本身包含着价值判断。在历史编纂学意义上,世界历史是指那些有待加以史料考证的客观事件的总和。但是,这一概念在马克思理论中出现的时候,则超出了历史编纂学意义而被赋予了价值内涵。就如同对于个体的人来说,哲学总要提出“人是什么、人为什么活着”的生命意义问题一样,我们同样会提出由人类活动构成的世界历史“应该向何处去”的问题,即世界历史的目的。

世界历史发展趋势不是大自然那样的合目的的状态,相反,是具有某种自觉目的的发展过程。“合目的”是说,行为的结果在客观上符合了目的,但并不是行为者本身所意识到了的目的。因此,大自然是无目的的,而如果能够把握到大自然的目的,乃是因为人的反思,仿佛是人类帮助大自然认识到了它的目的。而就自然本身来说,它是无目的的。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大自然是没有历史的,因而大自然是没有所谓的“发展”这一回事的,即“太阳下面没有新的东西”。[2]但是,達尔文进化论的出现打破了黑格尔的这一大自然无目的的信条,承认自然物是存在进化的。正是这一点深深影响了马克思。所以,受进化论思想的启发,马克思发现,人类社会历史当然也应该是发展进步的,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所坚持的最基本的历史观,即历史进步论。马克思是持有历史进步论的观点的。而所谓进化是以对目的的承诺为前提的,因为进化就是相对于目的的进化,没有目的,就无所谓进化。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历史是有目的的和进步的,那么,历史向何处进步?即历史的目的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同的哲学家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仅就历史进步论来说这里暂且不讨论“历史倒退论”“历史循环论”“历史不进不退论”等观点。,西方哲学史中就出现了诸多观点。古代有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世纪有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安德里亚的“基督城”,近代有霍布斯的“利维坦”,有空想社会主义者傅里叶的“法郎吉”,等等。这些思想家都曾经尝试从不同角度为世界历史提供某种“目的”。于是,问题在于,如果世界历史是有目的的,这一目的究竟是什么?它是客观必然,还是出于主观爱好的选择?如果是客观必然的,那么我们怎么证明它的客观性?它又与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必然性有何不同?

如果世界历史的发展如同大自然一样,能够被完全精确地预测,那么,人们就会持有相同的世界历史目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每个思想家都为世界历史描述了不同的目的,这意味着在世界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目的上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而之所以没有统一的共识,乃是因为没有发现统一的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人类性生存价值。这就意味着,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并不同于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它还需要借助于终极价值来获得它的明证性。而自然规律则不需要。那些否定社会历史有客观规律的观点,其中一个有力证据就是,历史不可以预测,但自然可以预测,凭此一点否定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所以,恩格斯曾提出了人类社会历史类似于自然史但却完全不同于自然史的观点。“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3]长期以来,关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历史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问题,即真理和价值的统一问题。我们先看看社会历史规律相较于自然规律的特殊性。

3. 自由规律存在于个体、国家共同体和世界历史三个领域

由诸多个体的人构成国家,由诸多个体的国家构成世界。与自然界的生物规律相区别,人类社会历史是由人类的活动构成的。但是,社会历史的规律与自然界的生物规律又不同。那么,差别究竟何在?这是理解人类社会历史规律的最为根本的难题。

首先,从单个的人来看,人既是生物又是“有理性的存在者”[4]22。生物的运动规律当然应归属于自然规律,如医学就是把人作为生物来研究的自然科学。但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来说,人类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否是有规律的呢?而由个体构成的社会、国家等共同体是否是有规律的呢?由每个国家民族共同体构成的世界历史整体,是否是有规律的呢?进而,世界历史在时间的发展中,是否是有规律的呢?这一系列问题,把我们引向了对人类行为及其世界历史规律问题的思考。

就个体的人来看,其行为规律主要在道德学中得到了论证。无论是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道德学所探讨的就是人的行为如何具有真理性和正义性的问题,即道德规律问题。因此,哲学家们都认为人的行为是有规律的,这一规律就是道德规律。比如,康德就认为,人一方面有自然性,服从自然

规律[4]24-25;而另一方面,人有理性,因而服从自由规律[4]33-34。因为,理性的本质是自由。所以,对人来说,是在两大规律中存在的,一是自然规律,二是自由规律。而自然规律的最高目的是生命,自由规律的最高目的则是自由。这自由显然是精神的原则。所以,一般把人的生命区分为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比如,我们常说的学术生命、道德生命、政治生命,等等,都属于精神生命。显然,动物仅仅具有自然生命而不具有精神生命。如果把人的生命区分为上述两个方面,那么,无论是自然生命还是精神生命,它们各自的目的都是生命。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人类社会的一切规律都看作生命的规律。但是,这两种生命却是不同的,因而自然规律和自由规律的本质也当然是不同的了。

进一步,由个体的人的规律可以进一步扩而大之,推出由个体构成的社会和国家共同体也是有规律的。一般来说,政治哲学或伦理学探讨的就是在一个国家共同体中,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构成了共同体存在的规律。一般会认为,共同体的最高目的是自由,这种自由说到底当然也是与生命相关联的。因此,国家的政治生活是有规律的,即共同体中每个人得以实现其自由的规律。比如,西方提出的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等,都是关于共同体的基本规律。

再进一步,由诸多国家和民族构成的世界历史是否是有规律的呢?这些规律当然也是自由的规律。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世界历史首先是一部资本扩张的历史,并与此相联系而形成的普遍交往。

世界历史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1]539。

而这种普遍交往将导致世界范围内的无产阶级革命,形成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革命局面,最终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的自由王国。因此,马克思提出“单个人的解放程度是和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相一致的”[1]540。这是马克思提供的世界历史规律。

现在得出一个结论:无论是单个人的活动,还是由单个人构成的社会、国家的历史活动,还是由国家构成的世界历史活动,这些活动都是有规律的,而这一规律可以被总称为自由的规律,以区别于纯粹的自然的规律。然而,对世界历史自由规律的理解,不同思想家的结论却存在着差别。

4. 资本主义社会真实的自然规律和虚假的自由规律

有种观点不承认社会历史有自由规律,而是认为人类社会及世界历史的运动过程也是自然规律。比如,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也是按照生物界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等规律运行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人类社会的规律等同于自然界、生物界的规律了。实际上,在资本主義私有制的社会中,就是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因此,资本逻辑所表达的就是人类社会内部的以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的生物学规律。我们有时也用丛林法则来说明人类社会历史的生物学规律,如果是这样,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是在自然规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而不是按照自由规律建立起来的。

既然是在自然规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而这个世界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必然王国”。而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历史的运动规律,才是真正的自由规律,其目的是指导人类最终进入自由王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提出,世界历史是人类不断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过程。自由王国是世界历史的终极目的。“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5]564-565

由此我们发现一个资本主义的欺骗性的秘密:资本主义宣扬自由主义,但实际上是按照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在组建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因而本质上奉行的是自然规律,而在其意识形态中则打着自由主义的旗号。与此不同,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他提出共产主义是人类真正的自由和解放。“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概言之,资本主义是“虚假的自由主义”,而马克思主义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

二、 世界历史以“价值先导”为基础的自由规律

世界历史所服从的自由规律,其本质集中体现为“价值先导”。历史规律区别于自然规律,关键在于这一点。因此,理解世界历史的自由规律,重在理解自由规律中的“价值先导”。

1. “价值先导”存在的主观场域和客观场域

世界历史是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争名夺利的历史,还是不断消除争名夺利并走向永久和平的历史?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实质上取决于“价值先导”。“价值先导”的存在有两个场域:一方面,就客观来说,一切人类行为都是价值选择的行为,因而这些行为成就的世界历史都是按照某种“价值先导”而发生的行为,因而其中的客观规律都指向终极价值;另一方面,就主观来说,人们对世界历史的理解和解释中都存在着“价值先导”。也就是说,持有不同的价值观“前见”[7],对不论已经完成了的世界历史还是将要发生的世界歷史趋势的理解和解释,都将是不同的。

前面提到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价值先导”在对世界历史作出解释以及揭示世界历史客观规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同的哲学家对世界历史的趋势作出不同的判断,对已经发生的世界历史作出不同的解释,这些都是因为价值观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如果按照西方资本主义虚假自由主义价值观立场,世界历史是“历史的终结”,即世界历史的最终目的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以及这种制度所承诺的虚假的自由。而如果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价值观立场,世界历史将是趋向于真正的自由和解放的共产主义的运动过程。由此可见,不同的思想家因为其价值观的不同,因而对世界历史作出理解和解释的视角,以及所揭示的历史规律,都是不同的。而只有主观的价值观符合客观的价值的思想家,才能真正揭示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而不仅仅是主观的解释。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之所以能揭示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乃是因为马克思发现了世界历史背后的真正价值,即作为人类的自由和解放的共产主义,因而马克思所解释的世界历史规律才是发现或揭示。

世界历史不是自发地进入共产主义的,而是必须要依靠人类(世界历史的主体)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的。这就需要人类把世界历史的客观目的同时确立为人类自身的生存价值。马克思之外的思想家所确立的世界历史的目的都具有主观性而缺少客观性。只有马克思揭示了世界历史的客观目的,即共产主义。这是因为,马克思发现这一规律的过程,是在人类性的价值观先导中进行的。

2. 两种时间视野的社会历史规律皆为“价值先导”的客观规律

规律是用来发现的。规律本身是客观存在着的,但并不一定一开始就能够被人类认识到。规律更不是人类创造的,而是人类发现的,社会历史规律同样如此。但是,这一社会历史规律却是在人类的有目的的活动中存在着的,因此,是“客观见之于主观”和“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这样,社会历史规律就应该被区分为两个时间视野:其一是对于已经完成了的社会历史即经过了的历史过程发挥了作用的规律,这些规律在社会历史现象的背后对社会历史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类通过理性思考才发现了这些规律。其二是支配人类将来将要趋向于某种目的的规律。发现这一规律,将按照这一规律来行动,从而引导世界历史趋向于某种目的。

对于前者来说,世界历史规律是在人们的某种“价值先导”下进行的活动中存在着的客观规律。而对于后者来说,这种“价值先导”则具有更加鲜明的倾向,因为指向未来的“价值先导”更具有鲜明的“先导”特征。因此,无论是在过去时的时间视野,还是在将来时的时间视野,社会历史的规律都是以“价值先导”作为这一规律存在的目的支撑的。离开这一目的的“价值先导”,人类行为就失去了方向,因而将是杂乱的。而如果行为是无目的的、杂乱的,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客观规律。由此可见,人类社会历史之所以是有规律的,乃是因为它的全部活动是在有目的的“价值先导”中展开的,因而这一“价值先导”才构成了客观规律的目的。没有目的就没有规律,因为规律就是通向目的的必然性。

3. 社会历史规律是“自由价值先导”的客观自由规律

社会历史规律是以自由为目的的规律,因此自由构成了社会历史规律的“价值先导”。生物的自然规律是“生命价值先导”,而社会历史规律则是“自由价值先导”。二者的区别何在?自然界的“生命价值先导”对于生物来说是不自觉的生命运动过程。植物和动物都不能自觉地去实现生命的目的。但是,对于人类来说,则是自觉地、有意识地去实现自身的自由和解放,因此社会历史的“自由价值先导”是在人的自觉活动中被作为目的来加以追求的。因此,人类社会历史规律虽说是客观的,却是在人的主观选择中形成的客观规律。

然而,人的主观选择却不总是与历史的最终自由目的相一致的,因为个体的主观选择是从私利出发的行为,因而其价值观并非是客观的。而只有以共同体的自由为目的的行为,才真正构成人类社会历史规律的“价值先导”。也就是说,作为社会历史规律的价值或目的是具有真理性的,因而社会历史规律是有意识的人的活动构成的客观自由规律。所以,马克思所揭示的世界历史规律就是在人类自由和解放这一“价值先导”中存在的客观规律。这不同于自然界生物的不自觉的、合目的性的自然规律,而是自觉地趋向于目的的自由规律。而生物界只能是符合了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追求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才是以“价值先导”为基础的客观自由规律。如果离开这一自觉的“价值先导”,就不能揭示世界历史的客观规律。

三、 马克思世界历史规律“价值先导”的内涵逻辑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了“世界历史”概念,并以这一概念所搭建的平台来论证共产主义的必然性。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是人类的整体性存在方式,是随着资本全球扩张而形成的人类性的普遍交往。马克思指出:“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程度是与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1]541因此,探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问题,就必然要最终落脚在世界历史这一视野。以下详细讨论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规律“价值先导”的内涵逻辑。

1.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法权“价值先导”的批判

人类的全部实践活动都是由某种价值观支撑的。人类社会历史也是人类追求自己的价值目标的历史。反过来看,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在某种价值观的先行引导下完成的,这就决定了实践活动的价值本性。这种价值对实践活动的先行引导,称为“价值先导”。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实践活动的最高价值目标就是自由和解放。所以,自由和解放就构成了世界历史的“价值先导”。

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必然王国里的生存法则。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生产力水平就不构成人类社会的目的,反而生产关系才构成人类社会的生存目的,即建立一种理想的生产关系,才能保证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生产关系是价值论范畴。马克思的自由价值观绝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法权所主张的“人生而自由”中的“天赋自由”,而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实现的自由。在西方資产阶级法权意义上,自由仅仅是一种抽象的“天赋人权”。而当进入现实社会的生产关系当中,这种“天赋人权”却消失殆尽,以至于马克思把自由等同于“自由自觉的劳动”。可见,自由作为马克思的“价值先导”与西方资产阶级法权概念的自由有了本质区别。所以,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5]435-436

相反,在共产主义体系中自由不是抽象的,而是建立在劳动自由基础之上的。而劳动之所以能够是自由的,乃是因为在劳动中形成的生产关系是自由的。什么样的生产关系才能够确保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从所有制上看,只能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从分配关系上,应该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5]435这一分配原则已经超出了资产阶级法权的分配正义概念。在资产阶级法权框架下,分配正义在于一个人从共同体中获得多少属于自己的财富,等于他对社会共同体贡献了多少,两者成正比。实际上,这种分配制度隐含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交换原则。因此,资产阶级法权概念的正义仍然是以交换为前提的,即付出多少与得到的回报是直接相关联的。

然而,在马克思看来,只要分配是建立在这种交换原则基础上的,就不会实现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其理由是:人是生而不平等的。人的天赋才能是有差别的,因而决定了一个人对社会共同体贡献的多少是有差别的。而如果以此为标准来获得个人的回报,这显然是建立在天赋差别基础之上的。因此,马克思反对资产阶级法权所宣称的“人生而自由、生而平等”这一抽象的法权命题,并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正义、平等这些法权价值的虚假性。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自由王国必须超越资产阶级的法权框架,而这在价值观上已经发生了革命性变革。马克思把人类的终极价值的自由和解放落实在了公有制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一现实策略当中。而这其中包含的价值观在于,人类应当超越天赋差别这一从共同体获得回报的条件。否则,只要把天赋差别作为个人从共同体获得个人回报的条件,就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正义观念。相反,公有制和按需分配则恰好证明了人类的自由本性,即摆脱了物质利益的羁绊而单纯把人的自由本性作为最高的生命价值。这也是共产主义作为自由王国的“价值先导”的原因之所在。

2. 马克思世界历史规律中“价值先导”的将来时视野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受黑格尔影响很大,也正是通过对黑格尔的批判马克思建立了他自己的世界历史理论。从时间视野上看,黑格尔的世界历史理论是建立在过去时的时间视野中的,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则是建立在将来时的时间视野中的。对于黑格尔来说,“世界历史已经完成”才会有哲学,“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到黄昏到来,才会起飞”。[8]而对于马克思来说,哲学在于“先行引导世界历史趋向于未来”,“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13显然,基于这两种不同的时间视野,各自形成的世界历史理论也明显不同。这种不同最集中地体现在前者为“解释世界”的哲学,后者为“改变世界”的哲学。

按照黑格尔的看法,人类的理性只能用来对已经完成的世界历史加以反思并把握世界历史的本质。而马克思则不同,他认为理性重要的功能是改变世界。改变世界在马克思这里当然包含着实践活动的作用,但同时也包含着理论活动的作用。理论不仅仅是用来解释世界的,而且也应该是改变世界的武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论是用来为改变世界提供方向的。理论对世界历史的引导,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最根本的能动性所在。因此,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既是解释世界的理论,同时也是改变世界的理论。作为改变世界的理论,马克思为世界历史提供了“价值先导”,即回答了人类应该向何处去的问题。

对于人类的生存特征来说,为自己提供一个“应然世界”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存在方式的根本特征。而“应然世界”显然是一个由价值判断所引导的世界。众所周知,康德在其道德学原理中提出,“你应当如此行为”这是一个“直言判断”,并且是一个价值判断。[4]23“应当如何行为”的价值判断先行引导着人们的实践行为。因此,如果不能先行确立起道德价值观这一先行确立道德价值观的做法,在中国一般被称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功能。,人们的行为就不能沿着道德法则(道德律)而发生,或许沿着其他方向(基于质料的幸福原则)来发生,后者便不构成道德行为。同样,对于世界历史来说也存在人类应当向何处去这一问题,这是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为历史进程提供的将来时“价值先导”。

3. 马克思世界历史规律中“价值先导”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

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进程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世界历史进程的必然性不仅仅呈现为必然性趋势,同时也是世界历史的价值目标。在马克思看来,世界历史同时也是人类价值选择的结果。人类的自由和解放是共产主义的终极价值理想。世界历史进程必然表现为资本主义的灭亡和共产主义的胜利,这被马克思概括为“两个必然”。毫无疑问,作为世界历史进程的“两个必然”是马克思所揭示出来的铁的规律,这也是由马克思通过实证科学的研究方式所揭示出来的,因而构成了马克思历史科学的主题。

但是,另一个方面却经常被人们忽视,这就是,马克思总是强调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马克思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这一价值观先行引导“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因为,资本主义制度虽然必然灭亡,但是这一灭亡只能靠无产阶级革命才能实现,资产阶级不会自己主动放弃私有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和革命意识就成为一种“价值先导”,世界历史进程因而同时表现为人类向着自由和解放而前进的“价值先导”过程,表现为人类的主观与客观、必然与自由、规律与价值的统一。

恩格斯曾经明确指出,“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和自己的科学”[4]284,强调世界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但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与自然规律存在根本的区别,因而历史规律是“似自然性”。自然界是完全按照必然性规律存在的,因而没有自觉的“价值先导”,只有不自觉的“生命目的”。而人类历史的活动则是在价值选择中实现的,因而人类历史规律超越了自然界的纯粹的自然必然性,是在价值观的先导下完成的类似于自然界的必然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的原因所在。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就在于,自然科学完全可以借助于科学规律,像预测日食、月食、天气一样完成对自然事物未来情况的预测。但是,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我们却不能完全确定性地预测历史的每一个细节,因为社会历史的必然性不是完全在因果链条中被决定的,社会历史是以某种价值观作为先行引导的价值选择过程。如近代中国革命向何处去?这实质上既是社会历史的客观条件所决定的,同时也是价值选择的结果。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本质差别在于价值观选择上的差别。如果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也会随之变化。今天我们强调“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也体现了“价值观先导”的重大意义。正因如此,世界历史进程才需要“价值先导”。

综上所述,世界历史是有规律的,这一规律不同于自然界的规律。自然界的规律是生物不自觉地趋向生命的自然规律,而世界历史规律则是人类自觉地以自由和解放为目的的自由规律。自由规律之所以不同于自然规律,其核心在于自由规律是以“价值先导”的形式存在的。马克思赋予世界历史的终极目的是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因而马克思提出的世界历史规律是以人类自由和解放作为其“价值先导”的客观自由规律,这与资产阶级世界历史理论有着本质的区别。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推动当代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发展、进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 黑格尔.历史哲学[M].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绪论54.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1-302.

[4]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

[7]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355.

[8]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序言16.

(編辑:牟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