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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中心”:中国共产党整合乡村社会的现实逻辑及其调适

2021-05-28林毅刘玲

社会科学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基层党建

林毅 刘玲

〔摘要〕中国共产党在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而“政党中心”的政治整合逻辑不仅适用于革命史研究,同样可以用于理解当代中国政治整合的原理。以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社会为例,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整合在继承原有经验基础上,还处于不断地动态调适中。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现实条件的转换,“政党中心”的主线整合逻辑逐渐调整为以村级党组织为中心的复合型主体结构,同时为治党逻辑与治理逻辑互嵌中系统性政治整合路径的形成锻造了前提。进一步而言,这种系统性整合在内涵上表现为党的建设逻辑与乡村治理逻辑的互动,在实践中则凝练为人民集体行动逻辑与党的领导逻辑的统一。就其作用与前景来看,“政党中心”整合模式的动态调适无疑为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和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关键词〕政治整合;政党中心;乡村治理;基层党建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21)03-0001-10

〔作者简介〕林毅,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玲,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84。

在政党占据政治生活主导地位的当代社会,政党主体无疑在政治整合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尤其是在中国,作为“国家的缔造者和建设者”①的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新政权过程中,主导完成了中国政治整合的系统工程,形塑出现代中国社会的整体政治整合格局。对此,国内学界在政治整合的基础理论探索、传统中国政治整合研究、社会组织整合研究、族际政治整合研究、基层治理与整合研究等具体研究领域中,都已形成广泛共识,在此基础上,“政党中心”的研究取向已初现雏形。但相對而言,学界对中国共产党主导政治整合的动态过程及其规律的研究,尤其是对基层治理经验的理论概括,还存在着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有鉴于此,有志于创新政治整合本土理论的学人们,有必要回到中国语境中,通过研讨发掘当代中国政治整合中中国共产党发挥作用的相关问题,以期在凝炼政治整合的中国规律、中国理论方面取得切实进展。其中,作为社会变迁过程中矛盾与冲突的集聚地,乡村政治整合研究无疑是一个兼具理论与致用价值的本土学术自觉生长点。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要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②从乡村治理视角看,在明确党主导乡村社会政治整合格局的前提下,新时代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正从历史上的动员型党组织、全能型党组织、引领型党组织、协调型党组织演变为统合型党组织③,这一动态变化不仅意味着村级党组织的政治整合功能在当代复杂社会环境下进一步凸显,而且将进一步影响整个“政党中心”模式的调适。基于这一认识,本文尝试以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为研究对象,在“政党中心”的本土政治整合框架下梳理乡村政治整合的历史逻辑、现实条件、当代表现及实践局限,以期为解决乡村治理与整合危机提供理论借鉴,并为在中国语境中升华中国经验提供支持。

一、“政党中心”:解释中国政治整合实践的本土范式

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政治整合功能的主要承担者,为将“一盘散沙”的近代中国整合为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现代中国发挥了关键作用。相应地,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也积蓄了大量的政治整合经验。但长期以来,以政党为中心主导政治整合的中国模式无论是在历史还是在现实的维度上都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论论证。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沿袭自西方理论的“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限制了研究者对政党主体作用的想象力。

通过考察政党在国家与社会中的角色定位,不难发现,中西方在认知政党及其功能上存在显著差异。从起源上看,现代意义上的政党是近代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回应利益分化的产物,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历史序列上先于政党与社会、国家间的关系。同时,在竞争性民主制度的框架内,西方政党在发挥勾连国家与社会的中介作用时并不体现出充分的主体性,而往往表现为从属于国家的政治力量。因此,对西方世界而言,将政党要素置于“国家-社会”二元分析框架内也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当基于这一原理衍生出的相关理论被用于解释中国问题时,则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适应症。这是因为,在这种二元区分逻辑的影响下,政治学研究往往逡巡于主张国家自主性的国家中心主义与主张个人权利的社会中心主义之间。④而以此为前提所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三种路径,即国家中心主义、社会中心主义以及国家与社会的互动⑤(见图1),也不足以充分解释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整合事业中发挥的主导型作用。“就中国的政党-国家体制而言,中国的国家是权力的外在制度表现形式(各种国家制度)和内在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的总和。”⑥在这一不同于西方政党与国家关系的制度架构中,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利益代表者和公共权力行使者的身份居于公权力体系的权威核心,相应地,适用于西方的政党与国家关系架构也必然发生重大变化。由此,跳出西方的“国家-社会”二元分析范式便更显必要。

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尝试反思西方理论的本土适用性问题,转而重新思考和评估中国共产党在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如景跃进主张“将政党带进来”⑦反思和重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杨光斌将中国共产党视作制衡各种“强社会”的政治力量⑧等,都是这类创新探索的成果。同时,随着中国共产党在推动国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党的建设、政党学、党史等领域中的本土化研究迅速拓展,“政党中心主义”的本土研究路径也日益清晰。如有学者认为,“俄国-中国以及很多后发国家走了一条政党组织主导的现代化模式”⑨,中国形成了基于法治的政党与国家相互嵌入、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治理新模式。⑩政党中心主义等理论观点的提出论证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心”的政治逻辑,不仅从比较政治发展的视野上回答了党的领导权问题,同时验证了作为建国党的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利益集团性质的西方政党和其他建国使命型政党的历史文明基因差别。B11而这种“政党中心”论的形成,一方面来源于实践倒逼理论创新,即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艰难探索与伟大成就,使理论界不能不反思忽略政党元素的传统研究的局限;另一方面,它也表明中国学界开始更加关注研究范式的本土化问题。

从本质上看,政治整合逻辑需要因应治理逻辑的变迁。对政治整合中国模式的研究,不仅需要从理论自觉的层次来反思和超越西方二元范式,更需要以坚实的中国本土问题研究作为支撑。事实上,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的不同经济社会状况,也决定了中国总体性社会结构下的个性差异,进而导致政治整合目标与形式的差异。其中,作为中国共产党开启政治整合事业的起点,乡村社会的政治整合及其与治理现代化的相关性,无疑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研究样本。一方面,乡村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成效,另一方面,乡村治理水平本身又高度系于乡村政治整合的成效。作为中国政治整合的决定性场域,乡村地区政治整合的动态变化,也反映出中国共产党主导下中国政治整合模式的调适规律。因此,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概括中国共产党主导下乡村政治整合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问题,也将使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创新本土理论以服务本土实践的意义,使我们更加明确,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中心”研究范式确实代表着未来中国政治学本土化道路的前进方向。

二、“政党中心”整合逻辑在乡村社会的生成与调适

众所周知,在国家权力无法有效渗透的现实条件下,中国传统社会由带有明显区隔的“熟人共同体”构成,乡村整合遵循了一种以在地乡绅和名望氏族为主体、以封建伦理纲常和宗法血缘为纽带的自发性社会整合逻辑。在数千年间,这种独特的治理与整合方式造就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差序格局,维系了幅员辽阔的乡村社会与国家的稳定关系,使中国大一统的目标得以实现。然而,这种稳定的差序格局终究在西方入侵与本土革命的炮火中分崩离析,由此,中国乡村社会也一度沦为“一盘散沙”,并在国家权力下沉的内卷化困境中艰难开启了现代国家政治整合的事业。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作为引领中国革命的主导力量,开始探索由其所主导的政治整合方式。1927年“八七”会议召开,中国共产党在总结革命经验教训和反右倾投降主义的同时,确定了在农村领导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方针,这意味着党的战略重点开始从城市转向农村。在这一过程中,区别于清朝与民国政府几乎全盘接受传统乡规绅治历史遗产的做法,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革命政党力量在乡村社会的介入,主动地打破了传统的权力结构和治理体系,使得党在作为革命领导主体和治理主体的同时,也承担起并最终完成了整合分散化乡村社会的重要任务。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党中心的总体框架内,中国共产党发挥政治整合功能的方式及其规律、逻辑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反映出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矛盾与中心任务转换的鲜明动态特征,体现出中国式政党主导政治整合模式所具有的强大调适能力(参见表1)。

(一)问题回应中中国共产党整合乡村社会的方法调适

中国共产党整合乡村社会的思路与方法总是基于党对中国社会现状的认知,其核心是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结合推翻“三座大山”的实际革命需要,以政党主导、政治动员和运动式治理的形态扎根于中国社会。它在深刻改变乡村社会阶级结构的同时,也形成了特定的治理结构与整合规则。在这一过程中,传统以宗法血缘为支撑的“熟人共同体”被政党力量所建构的以“意识形态共同体”为特征的新秩序所打破。但作为变革的代价,乡村自主性的空间并没有得到有效延伸,相对地,强有力的国家权力介入几乎完全替代了乡村自主的整合结构,进而形成了党一元主导下的整合路径。新中国成立初期,初建政权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大规模“党支部下乡”继续在乡村积蓄力量,“乡村社会由此全面展开了政党化、政治化、组织化的进程”。B14从其结果看,正是党组织力量的介入改变了传统农村权力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战后农村一盘散沙的萧条状态。然而,在将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错误推定为阶级矛盾的条件下,“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倾指导路线也反映在上述模式的实践形态中,形成了“党政社”高度合一的乡村社会,而这种“刚性”整合方式又严重制约了彼时乡村社会的阶层流动与生产活力。历经十年浩劫后,党在全面解放思想的基础上调整了对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性质的判断,自此,中国也开始步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转型期,现代化强国目标推动着城市化、城镇化步伐,也推动着劳动力从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大规模转移。但这种转型在为城市带来强劲发展动力的同时,却导致了乡村的劳动力外流以及随之而来的生产滞后和乡村共同体的逐渐破碎,带来了乡村发展与治理的一系列新问题。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开始应时而动,推行分权为主导的乡村治理改革,从而“大大深化了农民阶级的独立性,并上升为制度化了的自主性,农村改革的实质是缩小国家在农村的控驭范围”。B15这一方面意味着党政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收缩,另一方面也呼唤乡村自主性的现代化“回归”。当然,相应被形塑出的新的整合机制并不以否定国家主动的政治整合为前提,而是反过来丰富着后者的具体整合形式。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构建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新型共同体成为新时代政治整合的主要目标。但以空间分布为尺度分析当代中国乡村的社会分化情况,不难发现,政治整合仍然是一项处于探索进行中的事业。其具体表现为,乡村社会的利益分布仍然趋近于分散性分化状态,即许多乡村要么“散”、要么“聚而不活”,不仅缺乏持久有效的地域发展规划与资源调配机制,而且乡村社会本身也难以自发性地适应现代化转型进程。同时,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大系统来看,城乡差距仍是制约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难题;从乡村社会生活系统内部来看,其在适应现代化过程中在生产活动、资源统筹-分配以及治理政策等不同系统层次面临巨大困境,这些困境相互影响并相互作用,进而导致了乡村社会的系統性困境(具体阐述,见表2)。所以,乡村现代化适应症的关键在于,既要缩小城乡差别这一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平衡,“重新构造城市与乡村的有机联系和统一性”B16,又要改善乡村内部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在振兴乡村整体的同时让更多的乡村主体参与发展过程并分享发展福利。其中,后者是实现前者的根本前提。正是意识到现实条件和时代环境的改变,中国共产党在坚持“政党中心”主线逻辑的基础上再次尝试了乡村整合方法的调适性转变。

(二)新时代“一核多元”的复合型乡村政治整合结构

2019年6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名单。按照案例描述类别,可将其归纳为表3所示内容。在20项经典案例中,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和精细化治理的案例均占25%,强调自治法治德治的案例占35%,侧重基层反腐和廉政建设的案例则占15%。数据表明,党建引领已成为当前乡村治理中的一条主线,强调村民参与以提升乡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的工作任务逐渐上升到重要议事日程,而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精細化和本土化等特征也愈发显著。以上案例不仅深刻彰显了当代乡村治理创新的多元性,同时揭示出乡村治理的总趋势。而趋势背后隐藏着乡村治理主体与逻辑的适应性调整,即党领导的多元合作逻辑正逐渐主导乡村治理的发展进程。

由于乡村政治整合逻辑与治理逻辑的同构性,以上趋势同时意味着“政党中心”整合逻辑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创新性转换。自2016年以来,福建省洛江区罗溪镇开始尝试在全镇试点并推广党建圆桌会,创造性地形成了“1个党支部+1个党群圆桌会处事制度+社会力量”的“1+1+S”同心圆模式。以该案例为典型的乡村治理创新,表明了现阶段乡村治理与整合主体在结构上的显著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更加强调村级党组织对村级事务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B18的时代性改革表明党的领导在乡村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强调。村级党组织作为整合乡村社会的主导权威,其组织巩固与否和领导作用发挥与否也就成为影响乡村凝聚力和发展高度的重要因素。二是新兴治理主体借助外部力量输入或内部养成等形式逐渐涌现,成为乡村治理与整合的重要力量。2018年,驻村帮扶作为全国性的制度安排,被纳入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范畴,成为国家权力主动介入村级治理的重要方式。驻村干部由此成为政府权威下沉、乡村领导力量更新,以及在推动资源下乡的同时整合乡村碎片化资源的主体,同时也“取得了村民、村集体及乡贤的信任,实现了自上而下资源的精准配置,并与多元主体协商共治”。B19而在适应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同样诞生了一批以乡村致富带头人、乡镇企业创办人为代表的乡村经济“精英”。通过分享技术与管理经验以及指导经济生产等,他们协助党政主体实施规模化产业运营,为建立一个经济共建、红利共享的集体经济利益共同体贡献了人才与技术。三是传统治理与整合主体的创造性转化。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社会中形成的乡贤文化与乡村自治的耦合逻辑也得到了现代治理体系的吸纳与改造,中国乡村社会在走向富裕的过程中,开始不断涌现出“乡村致富能手、英雄道德模范、退休公职人员、年长德高尊者等社会贤达或知名人士”B20构成的新乡贤。然而,与传统中国不同的是,这些乡贤不仅在概念上的包容度相较于传统社会更高,不再对应某种特定的阶级阶层身份,而且乡贤群体内部的整合度和规范化程度也更高,并通过创造性吸收传统治理智慧和契合现代治理需求,形成了以乡贤理事会为代表的新型社会组织。在重建其与基层政权以及与基层党组织协作关系的前提下,这些组织为解决“政府纵向治理能力不足和社会横向治理能力缺失的问题”B21,凝聚了分散化的乡村社会,为突破道德秩序坍塌的现实窘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概言之,在充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和回应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为有效凝聚高度离散化的乡村社会,一方面将党的领导置于乡村现代化和脱贫致富的首要地位,另一方面从法理性、传统性、魅力性、现代性等多个维度吸纳多元支持力量,正逐渐演绎出一个以村级党组织为中心的“一核多元”式主体结构,使当代乡村政治整合呈现出复合型特征。这一调适过程,深刻体现出“政党中心”主线逻辑延续性与创造性的统一。而复合型政治整合结构在巩固中国共产党在乡村经济与治理事务中的领导权威的同时,也有助于获得农民对新型乡村共同体的普遍认同,进而决定了政治整合的整体效度。

三、新时代复合型“政党中心”政治整合逻辑的系统展开

随着整合乡村社会的主体从政社合一的政党主导或政社分离下的社会自主转向“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心”的复合型结构,中国共产党的治党逻辑逐渐从党内系统向社会系统延伸,力图与治理逻辑相结合。正是如此,在“政党中心”的宏观框架下,也就逐渐衍生出一条“中心+多元化”的系统性整合路径,来致力于建构兼具政治导向和社会自主性的乡村政治生活系统。

(一)系统性整合的内涵:党的建设逻辑与乡村治理逻辑互动

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双战略指导下,不仅村级党建本身越来越受重视,其实践发展也越来越揭示出党的建设逻辑与乡村治理逻辑的系统性互动规律。正如20例典型影射出的与现阶段乡村政治整合紧密联系的三条路径:党内整合、吸纳型整合以及配置型整合,全方位地涵盖了乡村社会的核心问题,为实现治党逻辑和治理逻辑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有力指引。

首先,以村级党建为主脉的党内整合能够为改善乡村治理巩固领导与组织基础。百年来的中国史证明,乡村秩序的维护和乡村社会的长远发展必然有赖于一个拥有强大生命力、组织力和先锋性的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同时,也正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为乡村整合带来了有别于以往的新结构和新气象,即中国共产党并不是在一般意义上将多元主体纳入现代官僚制国家体系,而是以党的不断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来改造和超越现代官僚制,使得乡村政权成熟为真正具有人民立场的公权力实体,从而更长久地维系乡村社会的有效整合并实现其与治理目标的有机融合。依照“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必须过硬”的要求,浙江省宁海县从2014年起就推行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制度,在党委政府监督层面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层面,还分别制定了“联村铁律30条”和“锋领头雁20条”,力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其逻辑依据就在于,村级党建的深化落实有助于打破村民对村干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的刻板印象,进而拉近党群关系和激发村民自治活力。

其次,通过将体制外多元力量吸纳进体制内以防止利益撕裂和扩大执政基础,自外向内的吸纳型整合正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加强自我调适和促进政党-社会力量互动的重要方式,即所谓“内部多元主义”B22,并由此使得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治体系保持着适度的政治开放性。在乡村社会,政治吸纳的主要对象是村民,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对基层民主选举、协商、监督等机制的探索,为群众政治参与铺设制度化轨道,让群众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增强乡村治理获得感和主人翁意识(如天津市宝坻区的六步决策法);二是充分利用乡情等纽带吸引人才和资源回流,弥合人才、资源与发展的巨大落差(如福建省洛江区罗溪镇的红色参事会);三是探索本土化的人才培养和任用机制,从群众中选拔优秀党员,从党员中选拔优秀干部,提升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湖北省大冶市的“两培一选”机制)。从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实践看,这种机制确实一方面使得党外新鲜血液向党内有机凝聚,成为执政党扩大执政基础和保持自身先锋性的重要路径;另一方面也保证了政治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推动孕育了政治过程的民主性和代表性,成为乡村汇聚人才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

最后,以问题为导向,乡村政治整合最终必然服务于乡村治理,而配置型整合通过统合乡村资源能够为改善乡村治理提供持续动力。由上文分析可知,重塑中国乡村权力结构与促进乡村现代化相关实践的内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最大政绩,也体现出直接对应于乡村社会中农民主体利益实现与权利保障的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政绩产生整合动力并服务于整体发展目标的逻辑仍然得到了延续。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团结党内外、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目的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B23当前乡村政治整合就是要通過激活乡村各方力量和资源,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大战略工作,缩小城乡差距,提升村民幸福感、获得感,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村。

遵循以上整合思路,近些年来乡村治理的典型成果表明,中国乡村在村级党组织的统合型领导下开始突破分散性分化的发展窘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归纳而言,当代乡村治理实践逐渐勾勒出了一个“政党中心”的系统性政治整合雏形(其逻辑架构及内容如图2所示),充分彰显了中国政治整合的本土性。但总体而言,分散性分化仍然是阻碍乡村发展的关键因素,而以村级党组织为中心的系统性整合方法也需要在延续主线逻辑的同时进一步回应问题和突破创新。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探析这一整合方法在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可以提升的空间。

(二)系统性整合的实践:人民集体行动逻辑与党的领导逻辑统一

21世纪初的农村税费改革尽管为农民减轻了很大的税务负担,但也出现了乡村公共品供给不足、社会空心化、农业发展滞后等问题。为此,国家主导推动了大量资源下乡,但由于国家标准化的资源供给与乡村特殊化的公共需求错位,一方面村干部为应付上级标准化的检查而变成了搞形式主义的官僚,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农民在脱离贫困过程中的惰性和滞后性。B24乡村社会因此陷入了资源整合瓶颈和自主性降低的危险,乡村社会整体陷入了集体行动困境,而且至今仍制约着许多乡村单元发展。但值得关注的是,党的领导作用在乡村权力结构中的政策性凸显与党建思路从“组织嵌入+思想动员”向“组织覆盖+功能引领”的倾向性转变,使得人民集体行动逻辑在党的领导逻辑下得以彰显致用性和提升乡村自治能级,一定程度上为乡村社会突破以上窘境开辟了新路径。

在纵向维度上,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覆盖的有效性改变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现状,发挥党的组织整合功能,实现党组织的“有效在场”。从规模上看,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庞大的政治组织,其组织脉络由中央深入到基层,将中国社会各部分联结为一个组织化的结构形态,从而造就了中国共产党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政党的鲜明组织优势。然而,现阶段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现状,却在一定程度上损耗了这一优势。为重获组织优势,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功能为指向的政党建设,也就成为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和改善乡村治理的基本遵循。组织功能强弱与否,主要体现在乡村各单位、组织和企业等乡村各类社会基层组织的党组织覆盖面及其有效性上。在延续历史党建逻辑的基础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以行政村、村民小组以及党员村民居住分布和生产生活传统为依据设置了三级党建网格,通过在网格上建立党小组形成了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机制。除了这种以自然村为依托的组织覆盖方式外,大党委制、部门联村、村村联建、村社联建、村企共建、功能型党支部等探索成果,表明村级党组织设置开始尝试打破行政区划和自然环境所带来的发展局限,以党组织为载体构建乡村发展的“朋友圈”,以求适配各类资源、释放产业潜力和改善村庄风貌。其结果就是,逐渐形成了一个有上下层级区别和横向功能差异的树状组织结构,党的领导和组织优势也经由这样的组织网络得以纵深推进到“最后一公里”。对于组织网络难以直接覆盖到的地方,则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等工作覆盖B25方式拓展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组织覆盖的有效性。总之,现阶段乡村治理实践形成了一条打破乡村社会分散化格局的有效路径:以村级党组织为纽带发挥组织整合作用,“让支部在基层‘挑大梁‘唱主角”。B26与此同时,也提出了提升党支部活力与实力的双重要求。此外,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建工作总指示下,村级党组织还需要通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制度与纪律建设、强化阵地保障等多侧面积极探索适应于区域实际的党建方案。

在横向维度上,通过发挥村级党组织对乡村治理各领域的功能引领作用,促进乡村资源整合和农民的组织化,为实现党的建设逻辑与乡村自治逻辑互动提供现实条件。功能引领意味着基层党组织开始打破“务虚”党建、“为党建而党建”的内向逻辑,进化为“务虚”与“务实”相统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系统性党建逻辑。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突出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整合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差异性、多元化的美好生活需求,引导党员和农民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取向,把握乡村发展的政治大方向,进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政治性是政党的首要属性,政治功能也是村级党组织区别于村委会等政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特殊功能。在探索深化党建引领的案例典型中,最核心的共性做法就是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功能,使得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贯彻到基层,使得基层群众始终与党并肩而战且并立而行。其二,提升村级党组织的建设引领功能,通过制定规划、调配资源、制度供给、人才保障等方式,领导和组织各多元主体参与集体经济建设、民主议事、特色文化活动等,在逐步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同时,培育村民公共精神和提升自治水平。历经愈十年的摸索与调整,浙江省象山县逐渐构建起以党组织为核心,以“说、议、办、评”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协商与办事制度体系(参见图3)。这一制度体系在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的同时,也为多元化的村民利益诉求提供了制度化表达渠道,反过来强化着村民对所属乡村单元以及对党的政治认同。正如有的学者指出,“协商民主嵌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不是单纯的制度吸纳和整合,而是包括制度嵌入、行动嵌入和认知嵌入在内的多维嵌入结构和过程。”B27同理,在其他乡村建设环节,村级党组织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组织策划与资源调配职能。其三,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服务引领功能,在建立更密切的党群关系的同时,推动乡村公共环境改善和治理水平提升。以历史为镜鉴,中国共产党历次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之一即群众路线,新时代凝聚乡村力量和推进乡村现代化同样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针对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力量薄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不高、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陕西省汉阴县创立了“三线”联系群众工作法(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村民),力图从各个维度建立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种服务型党组织的创新性尝试,在重新拉近了原本趋于疏离的基层党群关系的同时,还为推进精细化治理提供了便捷渠道。在“三线”工作法的基础上,汉阴县依据家庭收入水平和家庭成员类别将村民划分为放心户、关心户和连心户,由“三线”人员分别实施绿色、黄色和红色管理(如图4),乡村治理的效率和质量皆有所提升。总之,党的功能引领作用的逐渐强化正在为乡村社会生活系统孕育一种发展向心力,通过发挥党的领导和组织功能,在保持差异性和开放性的同时,统合着乡村社会的意识形态、行动路径以及资源配置,使得村级党建与乡村治理的实践相关性进一步紧密,也使得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逐渐得到切实彰显。

在中央政策性指导和地区摸索性实践相配合下,当代中国乡村逐渐开始呈现出如下治理趋势:村级党组织在强化领导权威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通过与乡村多元主体的配合,正积蓄组织力将乡村分散化的力量和资源予以系统性整合,进而推动分散化的乡村社会向组织化自治的乡村社会转型。这种以基层组织重构为起点的乡村治理转型,反映出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心的政治整合系统,具备回应乡村社会系统性危机和改善乡村治理的强大调适能力。作为一个工具性存在,政治整合与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历来都是一体推进的,因而中国之治中的政治整合必然需要遵循政党治理逻辑与社会治理相融的原则。这也意味着有必要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整合功能置于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宏观系统环境之中,进一步发现“政党中心”治理逻辑的基本规律,从中凝炼出更好概括中国经验和体现中国智慧的本土理论,探索更有助于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合路径。

①王绍光:《政党政治的跨国历史比较》,《文化纵横》2018年第4期。

②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59页。

③李冬慧:《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百年实践:功能嬗变与治理趋向》,《探索》2020年第3期。

④⑩郭定平:《政党中心的国家治理:中国的经验》,《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3期。

⑤张勇杰:《多层次整合:基层社会治理中党组织的行动逻辑探析——以北京市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例》,《社会主义研究》2019年第6期。

⑥吕增奎:《执政的转型:海外学者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导言,第13页。

⑦景跃进:《将政党带进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的反思与重构》,《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8期。

⑧杨光斌、乔哲青:《人民民主:优势、挑战与对策》,《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⑨杨光斌:《制度变迁中的政党中心主义》,《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B11杨光斌:《以中国为方法的政治学》,《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0期。

B121922年,中共二大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提出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1948年,毛泽东在《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完整归结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B13学术界关于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主要矛盾的认识存在分歧,除表格中所列观点外,一种观点认为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们对于物质和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如董宝训,2001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彼时是新民主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交叉,即阶级斗争和社会改造与经济建设在该阶段都存在(如龚育之,1988年)。

B14吕连仁:《建国初期“党支部下乡”与农村政治整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B15B22郑永年:《中国的模式:经验与挑战》,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年,第256、61页。

B16徐勇:《国家整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1期。

B17B28B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数据整理。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2019年6月4日,http://wwwmoagovcn/gk/tzgg_1/tfw/201906/t20190605_6316228htm,2020年11月23日。

B18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織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参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年,第10页。

B19张园林、刘玉亭:《多元主体共治下的贫困村整治规划实践及其治理效应——广东省F村的实证》,《规划师》2020年第8期。

B20白现军、张长立:《乡贤群体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政治逻辑与机制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B21徐晓全:《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4期。

B23石仲泉等主编:《中共八大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28页。

B24贺雪峰:《村级治理的变迁、困境与出路》,《思想战线》2020年第4期。

B25“工作覆盖主要是指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等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参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编:《基层党组织如何提升组织力》,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47页。

B26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编:《基层党组织如何提升组织力》,第65页。

B27张等文、郭雨佳:《乡村振兴进程中协商民主嵌入乡村治理的内在机理与路径选择》,《政治学研究》2020年第2期。

(责任编辑: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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