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闲置空间再生利用研究
——以晋江市乡村微更新实践为例
2021-05-26叶茂乐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利用
叶茂乐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 龙海363100)
一、引言
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城市,致使乡村发展缺少规划管制,各项发展要素形成消极重构,出现人口外流、空间闲置和发展乏力等问题[1]。村庄内部用地闲置是一种乡村聚落空间形态变异现象,这一现象在村域范围内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2]。当前学术界对乡村闲置空间还未有一致认可的定义,但普遍认同祁全明(2015)提出的闲置空间定义:具有一定年限,但没有被有效利用的乡村土地和空间[3]。学术界主要围绕空间闲置原因和再生策略等对乡村闲置空间展开研究。在闲置原因上,杨遂全等(2015)认为是制度改革滞后使农村闲置资源无法在市场进行重新配置[4];樊雅丽(2008)认为是城市化和人口流动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以及房屋留旧建新等[5]。在再生利用策略上,曾芳芳和朱朝枝(2013)认为可以通过引入新型农业,寻求休闲农业视野下乡村闲置空间开发的合理价值[6];陈铭等(2014)认为可以将村庄庭院融入农业生产空间和农业生产功能,使闲置空间产生经济效益,形成“庭院经济”效应[2]。
中发〔2020〕1号文件提出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以下简称三生)空间布局,乡村闲置空间再生利用是优化农村三生空间布局的重要抓手。由于中国农村经济的复杂性,不同研究方向不具有广泛一致性和应用性,因此应根据不同地区特点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在地特色的解决策略。基于此,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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